作者kuopin (Kuo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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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10餘年沒往來 祖父留債他要扛
時間Mon Apr 21 13:39:58 2008
〔記者廖淑玲西螺報導〕喪父多年、27歲的雲林科技大學企管所博士班二年級邱志仁,上個月突然接到台北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得知須繼承祖父200餘萬元債務,由於5年前祖父病逝,他不知道要拋棄繼承,加上祖父病逝時他已成年,無法適用新法,讓他不知所措向雲林地院求援。
邱志仁的父親早於83年間因車禍喪生,母親靠著在泡沫紅茶店或餐廳打工獨力扶養他和妹妹,母親收入不穩定,懂事的志仁,靠著半工半讀、獎學金、助學貸款,從高中到大學、研究所博士班都就讀國立學校。
邱志仁說,為了唸書,他個人已背負超過40萬元助學貸款,艱困的環境並未打擊他的奮鬥意志,未料,3月底,他突然接獲台北地方法院執行命令,他得繼承祖父207萬2138元的債務,宛如青天霹靂。
邱志仁強調,父親是彰化人,10幾年前喪生後,母親和他們兄妹就未再與父親家裡的人聯絡或往來,根本不知道祖父的財務狀況;5年前祖父死後,他和母親、妹妹並未繼承任何財產,更不知道要辦理「拋棄繼承」,得知要面對如此龐大的債務,頓時感到好像沒有了明天。
雲林地方法院書記官長李青景指出,今年1月4日施行的「民法繼承編」新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等弱勢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債務,採「強制限定繼承」,全面溯及既往。
李青景安慰邱生,該案繼未成年子女可以溯及既往、限定繼承債務後,立法院已初審通過增訂「民法繼承編」修法,未來成年人也可適用,全案尚待三讀通過、總統公布施行才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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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5.202.89
推 zoo3021515:...........這種案件好多 04/21 13:48
推 ccandyboy:= =莫名其妙背債務...真無言 04/21 14:17
推 douliou:政府都不用做到通知義務...,偏偏就只有政府知道誰要繼承!! 04/21 14:22
→ douliou:這就很不合理了,之前也是這樣小孩沒有去戶政登記名字,然後 04/21 14:23
→ douliou:戶政機關寄給我爸媽通知書,偏偏我媽已經過世,戶政機關寄給 04/21 14:24
→ douliou:已經死亡的人通知書!! 04/21 14:25
推 a1231432:PO新聞賺P幣 04/22 01:00
推 GIMIKING:也才一塊錢... 04/22 12:32
推 adamrick:不要小看一塊錢阿~~~~差一塊錢的時候 可是連賭盤都不能賭 04/22 15:22
推 GIMIKING:嗯...前幾天贏了七千多塊.... 04/22 16:00
→ kuopin:對啊~為啥只有一塊錢呢? 很好奇~~是有計算編輯時間嗎? 04/22 17:19
→ GIMIKING:你是用複製貼上的吧 04/22 17:21
→ kuopin:YES 你答對了 04/22 17:26
推 chia04:要一個字一個字打才有比較多$$ 04/22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