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rdya (菸酒生菸酒生菸酒生菸酒)
看板NYUST
標題Re: [閒聊] 老夫子隔壁新蓋好的房間(居久屋)
時間Thu Apr 24 14:13:12 2008
※ 引述《keepyoung (kkk)》之銘言:
: 他廣告寫3000起....
: 關於這間我有去問過...可是他其實如果以一般套房的配備來看(無電視)
: 也是4200起跳左右了...
這有廣告不實之嫌啦
不過人家都說3000起了啊
沒跟你說3000元
: 然後他押金要壓1萬....請注意...是一萬耶@@
: 法律不是有規定最多只能壓2個月租金嗎???
是有的
是規定在土地法中
第 98 條 以現金為租賃之擔保者,其現金利息視為租金之一部。
前項利率之計算,應與租金所由算定之利率相等。
第 99 條 前條擔保之金額,不得超過二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
已交付之擔保金,超過前項限度者,承租人得以超過之部分抵付房租。
民法 299 關於定金也可看一下
不過押金部份個人覺得算是擔保一種
再者
契約是兩人合意即可
今天你跟房東就契約內容同意之後
就要照契約去走
就是說
今天房東要你交六個月押金也是可以的
但是超過的四個月部分是可以當作租金的一部
: 而且他還說...萬一提前搬離...壓金通通不還的!!
: 不是規定最多只能扣一個月嗎???
: 連預繳的租金都不還.....這點我就不太清楚了
: 但是隱約有查過...就算你違約...扣了一個月壓金後..預繳之租金還是要歸還阿
: 這是我去問過的情形...給我感覺不是很好....有點像在欺騙學生不懂吧
: 他是說因為家具都是新的...所以收一萬...感覺就很牽強了
: 那如果好幾年的房間...不就因為東西很舊...可以不用壓金?
合約上都會有寫吧
提前解約的話要扣多少租金或是扣押金等
通常是一個月
注意看契約怎麼寫
如果沒寫是不用交的
至於預繳租金方面
第 454 條 租賃契約,依前二條之規定終止時,如終止後始到期之租金,出
租人已預先受領者,應返還之
所以要是契約沒寫要扣租金的話
可以要回的
如果房東還是強硬的話
你可以跟他說你要列舉房租為扣除額
通常租屋的話房屋稅會比較高
自用的話比較低
這樣可能逃漏稅就多了
科法所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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