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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現在都一點多了 想不到鄰居還在吵(龍潭北路四十巷xx號四樓xxx號房) 真的要逼人公佈住址和房號嗎 歌放的大聲,又跟著唱 其實他沒有錯,是房子隔音太差了 唉! 之前已請他們的房東和他們反應了,也沒用 都已在半夜大聲罵人了,也沒用 叫警察來?又不能請警察上去,因為在隔壁棟 那該怎麼辦? 公德心,對於現在人似乎愈來愈沒有用了 又或者,我該在凌晨五六點大聲放音樂回去,讓他們感受一下 真的很令人髮指! 可惡的人..... ※ 編輯: lesaho 來自: 125.230.144.156 (03/11 01:20)
masspoet:吵就算了 住雅房的我更慘 廁所垃圾桶都我在清的 03/11 02:11
masspoet:也是我在掃的 話說其他房客還剛好都是女的用量特大 03/11 02:13
kevin5778:如果你凌晨五六點大聲放音樂 那跟他們有啥兩樣... 03/11 02:17
kevin5778:很意外 今晚我這附近不吵@@ 我住40巷最後一棟 03/11 02:18
shaneyo:我也是40巷最後一棟 你應該是我對面的宿舍吧 03/11 04:11
tim23:龍潭路 我隔壁應該是設計學院女生 每天凌晨四、五點才睡 03/11 08:27
tim23:聊天+嘻笑 講了也沒用 #@$$^%$#%%$@#,, 白目 03/11 08:32
badday:報警一定有用,我試過了!!而且那些吵的人都很"番"! 03/11 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