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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質疑的觀點還蠻多元的 我僅就幾個主要的項目提出我的反駁 1.為何針對社長?社團成員百百種 社長管不了全部吧?應該直接去找當事人講吧 我的意見:我的文章裡兩個不滿的項目[禁煙區吸煙][騎機車進入校園] 兩件事的事發地點都在學校 都在貴社社部 我認為並沒有超出社長職權管轄的範圍 如果今天是社員在台北偷了車or殺了人 我來指責社長督導不當 那我不應該 但今天是社員違反校規騎機車進入校園 到活動中心社部放樂器 以及在社部前人來人往且屬於禁煙區的地方抽煙 社長難道不應該在社團集社的時侯向社員提出規範? 為什麼不直接抽煙or騎車進入校園的人反應? 除非我反應的當下 叮姑支叮嬴他了吧 不然你覺得當事人會因此不在禁煙區抽煙跟不騎機車進校園了嗎? 這也是社長作為一個社團領導 應該職行督導權力的地方 因為事發地點在學校 而且當事人很顯然是貴社社員 2.證據呢?為什麼在樓梯抽煙的就是熱音社?為什麼騎車進校園的就是熱音社? 我的意見:就我所看到 抽煙我看到兩次 一次是一邊抽煙一邊坐在貴社社部前的椅子敲敲打打樂器 一次是在樓梯旁抽完煙 走回貴社社部 騎機車進校園到社部放樂器 是某個禮拜六的半夜12點 一群人背著各式吉他 鼓類的樂器 騎在機車上進到活動中心靠7-11的入口 明確一點說 是貴社去斗六夜市演奏的當天半夜12點 如果說貴社堅持 以上抽煙騎車進校園的證據太薄弱 不能證明是貴社的人 社長也不用跟社員多說什麼 破壞貴社的一片和諧 大部份權利被侵害的人是沉默的 雲科依然可以像今天 昨天 或者過去一樣 默默忍受活動中心裡邊敲樂器邊哈煙 但其實是跆拳社or空手道隊的人 默默忍受背著樂器騎車進入校園 但其實是足球選手or籃球選手 只是剛好揹樂器而已的人 (這裡跆拳社/空手道隊/足球選手/籃球選手 僅僅是舉例 無意抵毀) 3.熱音社努力練習 為校爭光 樂器很重 騎車進來一下有什麼關係? 我的意見:這個校園裡 在努力做事 為校爭光的人很多 也許昨天空設系一個學生 清晨6點才離開工作室 今早9點又要來上課 他多走一步路都要昏倒了 他可以騎機車到設計館旁上課嗎? 也許今天早上 文資系的學生剛在台北發表一篇paper 下午要趕回來上2點的課 那也可以騎車進到系館嗎? 學校有1萬個學生 每個人都可以有騎機車進校園的原因 但雲科的校園不合適容納1萬台機車 所以校規規定校園不能騎機車 今天有人因為放器材 器材很重 違規一下沒關係 有人看到 發現oh~不遵守校規也沒差耶 反而很方便 下次他也圖方便 騎車進來工作室放材料 其他人圖浪漫 載女朋友載回宿舍 再有人說尿急不能忍 也騎去圖書館上個廁所 那又何必校規 大家就照自己需求去做事 有什麼權利衝突了 打個架 聽嬴的那個就行了 4.解決問題 應該找社團討論吧?po這裡幹麻 想在雲科板紅? 我的意見:[校園騎車][校園抽煙]這沒蛤好討論的吧? 難道是討論禮拜幾的那些時段可以讓社員在活動中心抽煙嗎 恰好在版上看到這個意題 講出我的不滿罷了 貴社不接受我的意見 我說過 地球還是會轉 雲科還是日復一日 大部份不滿的人依舊會保持沉默 明年再看到版上討論這個議題時 我還是會出來釀釀 如此罷 最後....在雲科版紅應該沒蛤好處 倒是我的皮膚很白 謝謝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5.152.8
kyle0808:在你心中社長管真大!!怎麼不叫父母來管 04/27 15:27
ppeterr:這個話題沒必要再繼續了吧!!! 04/27 15:37
h4501628:噓你引戰 04/27 15:40
ka40816: 04/27 15:50
c216352000:懶得看 先噓再說 04/27 15:52
c216352000:大家關心國道 沒空 04/27 15:52
ninkioh:也許你可以寫信給熱音社長問問看囉 04/27 15:52
Kuoantlang:推 04/27 16:03
ccandyboy:底線在哪 大家自己心裡有底 都是大人 別影響到別人就好 04/27 16:04
kj66:為啥不噓前面一個,推文不是有人叫原PO出來 04/27 16:08
kj66:還有葉問2很好看喔! 04/27 16:13
benkidd:推!! 04/27 16:16
WEI733:其實在樓梯抽菸的是我 這樣你滿意了嗎 04/27 16:27
WEI733:一直想引戰 看了很討厭 每天就只有這種事情值得做嗎 04/27 16:28
wjwloh:我覺得這篇寫的不錯 既然有人抱怨 又違反規定 希望能自律 04/27 16:29
mikye:我也在樓梯抽煙,我不是熱音社,怎樣? 04/27 16:32
kenny1119:有引戰嗎? 我覺得頗中肯阿... 04/27 16:33
shaneyo:對了學校吸菸去在哪裡??我一直都不知道... 04/27 16:35
shaneyo: 區 04/27 16:35
ialian:蠻中肯的阿@@ 04/27 16:38
wjwloh:剛剛去學校網頁查禁煙區 正巧有新公告 http://ppt.cc/;Qiz 04/27 16:38
wjwloh:附件有寫各項規定 吸菸區為觀雲閣南側涼亭及北校區東側坪 04/27 16:40
supergtr:原來違規的人講話還可以這麼理直氣壯阿~這世界怎麼了... 04/27 16:42
jay60117:純噓錯字 -- 04/27 16:43
jay60117:怎麼會這樣 = 口 = 按錯 04/27 16:43
jay60117:補 04/27 16:45
wjwloh:樓上 sa那篇也有錯字喔 你要不要也去噓 我想這篇錯字不多吧 04/27 16:47
peter05987:總覺得噓的人戰意十足= =... 04/27 16:52
kj66:supergtr:原來違規的人講話還可以這麼理直氣壯阿 04/27 16:53
for7753:推 規定就是規定 不然法律要來幹嘛 04/27 16:53
adan80506:《有效文章》400 篇 (劣:1) 04/27 16:55
mikye:違反規定自然有相應懲罰,你可以去檢舉但不能隨意指責別人應 04/27 17:01
mikye:該替違反規定的人負起責任 04/27 17:01
wjwloh:附件規定第二條 於禁菸場所吸菸 該場所管理人應予勸阻 04/27 17:05
mikye:所以熱音社是活動中心地下室的管理人囉?你把課指組放哪裡 04/27 17:06
shaneyo:活動中心管理人是?樓梯間管理員是? 04/27 17:07
peter05987:保持社團形象,社長當然要負責,難道以後不招收新血了? 04/27 17:10
adan80506:看來你根本就是對抽菸喝酒有成見吧 看你的文章似乎 04/27 17:10
wjwloh:原PO說看到有社員在熱音社辦前吸菸 我不確定是不是要勸阻 04/27 17:10
adan80506:對抽菸喝酒的人有很多意見 現在是想抓熱音社出來戰? 04/27 17:10
wjwloh:如果有人看見社員在社辦裡吸菸 社長就有責任了 04/27 17:12
benkidd:點出錯誤就說引戰? 這樣以後誰敢討論? 04/27 17:12
mikye:社長叫你不要在雲科版開戰,你不理他,他能拿你如何? 04/27 17:13
LEANSHC:抽煙喝酒沒錯,錯在場合吧!?有錯的還理所當然就很帥 04/27 17:13
shaneyo:所以抽菸喝酒的在活動中心一定是熱音社,是這樣阿 04/27 17:15
kj66:shaneyo很想戰 04/27 17:16
shaneyo:我沒想戰,只是想說你們是這樣覺得。 04/27 17:17
h4501628:樓上說到噓的點了 04/27 17:17
wjwloh:點出錯誤"相關人士"就狂噓文說引戰 這樣面對事情不會改善吧 04/27 17:18
mikye:你考試考不好是你的責任還是老師出太難的錯?為什麼不是抽菸 04/27 17:18
mikye:的人的責任是社長的責任? 04/27 17:18
ayumaxe:中肯推 某些護航的其實可以不用這樣為反而反 04/27 17:20
reno178:原PO講的似乎好像熱音社都沒做什麼努力?? 04/27 17:23
reno178:社長在上篇文章都說了可以直接找他談 04/27 17:24
goodjoe:這篇忠肯 04/27 17:24
reno178:你不直接找社長談 卻一直發文讓大家知道你的看法?? 04/27 17:25
cbr1000hrc:不因善小而不為 不因惡小而為之 04/27 17:27
wjwloh:原PO點出問題 為什麼要狂噓 難道在雲科的意見不是意見? 04/27 17:28
reno178:再來你好像一直點醒好像都是熱音社在縱容 04/27 17:28
ggffddss:推樓上 04/27 17:28
cbr1000hrc:woo大只是點出違規的地方就在說人引戰 那不在校內抽菸 04/27 17:28
cbr1000hrc:不在校內騎車不就好了? 04/27 17:28
wjwloh:雲科版的意見 我覺得這篇頗中肯 不知道為什麼被噓成這樣 04/27 17:32
aqurius:中肯 推 04/27 17:35
peter05987:熱音社沒有錯,錯的是違規的人。違規的人破壞了社團形 04/27 17:38
peter05987:像,社長就可以不用管嗎? 04/27 17:39
LEANSHC:要不是做賊心虛就是身上有屎 04/27 17:42
joey0407:熱音社沒錯 社長更沒錯 04/27 17:44
gogoyamaha:PUSH 04/27 17:54
hank7077:社團又不是公司來著 社長可以勸導 但是又沒有公權力逼人 04/27 17:58
hank7077:服從 不要把社長想得太偉大了 04/27 17:58
shaneyo:說的真是太好了。 04/27 17:58
rojamd:熱音校友給你一個推 說的很好 在校的自己想一想吧。 04/27 18:03
findstone:熱音社 戰力XXX!! 04/27 18:03
penny1988:提出的反駁一整個避重就輕~想紅??我看應該黑的比較快唷~ 04/27 18:25
ialian:推一下 搞不清楚噓的點 指出錯誤沒有錯阿...違規就是違規阿 04/27 18:38
hinor:這篇感覺又比第一篇寫的好 總之錯就錯了還有什麼話好說?! 04/27 18:47
hinor:重點是以後還會這樣嗎?! 04/27 18:48
likebb:應該會吧(  ̄ c ̄)y▂ξ 04/27 19:00
kony25:p 04/27 19:24
dicky7752:我看到上一篇有人推說 熱音社為台灣的音樂打拼? 我看你 04/27 19:24
dicky7752:先把書讀好 孝順爸媽再來談玩音樂 04/27 19:25
ddsebb:違規的人還可以這麼囂張 這世界是怎麼了= =... 04/27 19:26
godisme73:中肯文推 04/27 19:52
godisme73:感覺應該會被河蟹掉 ㄎㄎ 04/27 19:57
belindawang:原PO條理分明 且和平理性的回答討戰推文 怎看都是噓文 04/27 20:27
belindawang:討戰~ 原PO中肯阿! 04/27 20:27
musiciskey:這世界上有健康捐 有法律 你看到違規可以勸導OR檢舉 04/27 20:59
musiciskey:又有獎金可以拿 其餘的錢也是納入國庫 04/27 21:00
musiciskey:什麼定估支會贏才會勸導 熱音社不是運動社團 都很弱小 04/27 21:01
musiciskey:還是你的意思是覺得熱音社被講幾句就想打人而且很猛? 04/27 21:02
musiciskey:那教授不是全死光了 拜託 就算今天你被打了 04/27 21:03
musiciskey:也會有法律來制裁他 你一樣有錢拿 發文有錢拿嗎? 04/27 21:04
iohoho:有理推 04/27 21:04
musiciskey:承認你只是想紅就原諒你 04/27 21:04
kony25:哀...這社會黑的都變白的了 04/27 22:51
LEANSHC:真想不透 為什麼就是會有人認為 在B版發文就會紅呢^^ 04/27 22:55
w72825:我也覺得很中肯~ 非引戰文 04/27 23:13
jimmy198735:中肯推... 04/27 23:58
cbr1000hrc:推! 04/28 00:22
UmU:中肯推一個~~~ 04/28 00:22
GagaMonkey:以校隊的立場來說,隊員在外違規毀壞隊譽,是可以要求 04/28 01:30
GagaMonkey:該隊員把隊服脫掉,免得搞臭了隊的形象,社團何嘗不是 04/28 01:30
ka40816:中肯阿 04/28 02:01
ray211: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不該被指責就惱羞成怒 錯了就好好想想吧 04/28 03:36
ray211:順便問一下 灌籃高手有出續集嗎 你怎知道流川死了? 04/28 03:37
rinamami:中肯補血推... 04/28 10:21
Moon90378:中肯!!! 04/28 23:37
deazz:給你一個中肯!! 05/16 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