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rdrc.mnd.gov.tw/rdrc/Recruit/A-left07a12.aspx
一、入營時間:
(一)預備軍官:
1第一梯次:預訂於98年8月3日入營。
2第二梯次:預訂於98年10月27日入營。
(二)預備士官:
1第一梯次:預訂於98年8月3日入營。
2第二梯次:預訂於98年10月27日入營。
3第三梯次:預訂於99年1月18日入營。
(三)詳細入營日期、報到地點由國防部公告,並於入
營通知書規定之。
(四)於入營通知書寄送後,報到日前或當日若發生不
可抗力之天然重大事故時,國防部將另行公告報
到之時間及地點。
二、報到方式:
報到日之上午8時─下午5時,錄取人員自行向收訓單位報到。
三、入營規定:
(一)入營梯次一經決定,不得申請變更。
(二)考選委員會於報到入營15日前,將入營通知書寄達錄取考生
戶籍地址。屆時未收到入營通知書者,請主動聯絡「考選委
員會」辦理補寄發作業(服務電話:0800─000050)。
(三)錄取人員應依入營通知書規定之時間,持畢業證書(影印本
需有學校證明章戳)及規定攜帶物品至指定施訓單位報到,不
得申請延期入營及更換入營梯次,凡未依規定報到者,均註銷
其錄取資格。
四、同時具外國國籍經考(甄)選錄取為義務役預備軍官預備士官資格者
,應於入營前依國籍法第二十條規定放棄外國國籍,並檢附有效證明
文件,始得入營報到。未放棄外國國籍者,註銷其預備軍官預備士官
錄取資格。於受基礎教育期間發現者,予以退學及取銷其預備軍官預
備士官之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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