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faxve (生人勿近)
看板NYUST_B_T
標題[新生盃]女子三對三籃球賽
時間Thu Sep 15 12:51:45 2005
這是新生盃.更正一下!!!
《新 生 盃》女子籃球3 ON 3 -
【報‧名‧日‧期】:即日起~9月19日
【報‧名‧方‧法】:至籃球隊板留下《姓名、電話、系級、參賽人員》或
領隊會議繳交報名表及報名費。
【領‧隊‧會‧議】:9月19日中午12點體育館(詳情再通知)
【比‧賽‧時‧間】:9月20日~9月23日晚上六點半(賽程另行公告)
【比‧賽‧地‧點】:室外籃球場
【報‧名‧費‧用】:一百五十元整。
【比‧賽‧規‧定】 -
1.比賽期間,凡無故棄權或任意更改隊員名單者,即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不得繼續參賽。
2.若有抗議事件或不服裁判之判決者,均由大會審判委員判定之,不得異議。
3.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者,均判棄權。出賽時,須攜帶【學生證】,
以備查驗,全隊若有任何一員未攜帶者,則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4.球員資格之申訴:對對方球員資格提出抗議,應於兩隊進行該場次比賽前
提出,被抗議球員須於十分鐘內提出有效證明,否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不得參加比賽,亦不受理其抗辯。
5.各球員若重複報名,並未能於賽程抽籤前確定其歸屬者,該球員即以第一次
實際出賽之代表球隊為其歸屬。若其以同名同姓為提出抗辯,應自行提出證明,
否則得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6.比賽進行中,對裁判之判決若有異議,則應立即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7.各隊應以比賽前半小時辦理登錄,如逾出賽時間五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
【比‧賽‧規‧則】 -
1.每隊報名限四人參加比賽,其中一人為隊長。比賽中球員不得替補,若因故
受傷,則可換第四人比賽到終場結束,不足兩人時則宣判沒收比賽,由對隊
獲勝。
2.【預賽】每場比賽時間為12分鐘;若得分先達到15分者為勝隊。
3.得分判定情況如下:
A.罰球中籃算一分。
B.投球中籃算二分。
C.三分投籃區域球中籃算三分。
4.比賽時間內每隊可暫停一次,其暫停時間均為一分鐘不停錶。
5.比賽開始時,球隊逾時五分鐘未到場或不足三人時,應判棄權。
6.投籃動作犯規或團隊犯規次數累計達六次,決賽為七次以上時,由對隊進行
兩次罰球(三分線外投籃犯規罰三球),每進一球算得一分。非投籃犯規或違例
,則由對方隊獲得控球權。
7.所有發球(不得超過5秒)均須由對方先觸球及雙足站於發球線後開始比賽。發球
時,球必須傳出,不得直接投籃,否則喪失控球權。每次發球時,均由對方觸
(摸)球,但觸(摸)球時間不得超過兩秒鐘(若違犯規定先行警告,再犯則獲一次
罰球(一球),並繼續獲控球權)。
8.抄截獲球,投籃不進,而由防守球員搶得籃板球時,均須雙足重回三分線外方
可進攻;未回三分線外而攻籃者,得分不算,並喪失控球權;但罰球時,罰最
後一球不進,不論何方獲得球,均須雙足回到三分線外,方可重新進攻。
9.比賽時間由裁判或場邊記錄員以碼錶計時,除暫停時間、球員受傷、或裁決抗議
等均須停錶外,其餘比賽時間一律不得停錶。
10.參賽球員須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比賽前若發現或懷疑對方球員資格有問題時,
可請求裁判進行身份查核,若確實違反規定,則取消參賽資格,一經判定即為
終決,無任何上訴之規定。
11.比賽時間終了時,若得分相同,則兩隊所有球員各罰一球,以定勝負;若仍同分,
則兩隊派代表交互罰球,先領先一球者為勝隊。
12.所有規則及指引均由裁判執行,所有不禮貌、不君子及缺乏運動精神之行為,均可
被判取消其參賽資格。
13.下雨指引:因天氣關係而不適宜大會比賽,大會保留以下安排及判決權利。
A.延後、縮短比賽日期及時間。
B.更改賽制。
C.移師室內場地舉行。
D.取消比賽。
14.除以上所述規則外,其餘均按國際籃總(FIBA)2004年國際籃球規則執行。
15.本競賽規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增補修訂之,以臻公平、完善之境界。
賽程依參賽隊數來排定.請密切注意版上最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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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雲林科技大學藍天使 <bbs.yuntech.edu.tw> [From: 140.125.246.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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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5.95.230
※ 編輯: ninep 來自: 140.125.95.230 (09/15 13:53)
→ ninep:同學,比賽囉~~ 140.125.95.230 09/15
推 epiii:若女生人數不夠.. 或許可將狗蛋偽裝一下.. 140.125.95.221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