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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orc (呃。)》之銘言: : 姓名,似乎都是在討論我們在身份證上的那個名字, : 但長久以來我對於綽號可否視為姓名來看一直有所疑惑。 : 也許那不正式、非父母家族所給(無姓)、變動性高, : 加上一個人可能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稱號等原因,似乎長期以來一直不被承認不被討論。 : 但不可否認的,有很多人,包括我自己在內,通常是以所謂的綽號與他人往來, : 經年累月。事實上認識我的人通常不曉得我的本名,因為我有一個二十多年不變的綽號, : 我與綽號之間的關係遠超過我的本名,我對於綽號的重視也遠甚於我的本名。 : 在這樣的情況下,本名還是具有絕對優先的地位嗎, : 在姓名學內,綽號有沒有可能也做為推論的一個面向加以闡解? : 不知道是否有老師能夠解我的疑惑。第一次發言若有放肆敬請原諒。 綽號的存在其實與古人的「別號」、近代人的「藝名」類似。 由於本名係代表個人權利義務的主體,因此具有法律上的地位(參酌姓名條例)。 愚在開版之初,亦曾以「澎恰恰」為例,指出藝名(綽號)的影響力及可推測性。 但有版友認為「澎恰恰」係藝名,而非本名,論述或有疑義;經愚以本名「彭樟燦」 再行易數推論,得出之結果亦大同小異。 愚之大膽假設是:無論本名或綽號,只要是具有「較高知名度」之名字,不論是「本名」 或「別名」,應該會有相類似的預測結論。 當然,上述猜想僅是一種假說,因為必須要有足夠數量的樣本來做研究,「小心求證」 之後,才能得出較具有說服力之論證。 -- 認識馬凡氏,關懷馬凡氏; 歡迎光臨『馬凡之家』 http://www.marfan.org.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1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