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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epd.gov.tw/dn.aspx?uid=6233 依據"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 第 六 條 消費券不得找零、轉售、兌換現金、商品禮券、現金禮券,或以電子、磁力、光學 等形式儲存金錢價值使用。 消費券不得作為扣押、抵銷、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http://www.cepd.gov.tw/dn.aspx?uid=6239 依據"振興經濟消費券使用辦法" 振興經濟消費券(以下簡稱消費券)不得為下列之使用: 一、繳納公用事業水費及電費。 二、繳納金融機構之授信本息、費用或信用卡帳款。 三、購買或投資股票、公司債、認購(售)權證、受益憑證、保單或其他金融商品。 四、繳納罰金、易科罰金、罰鍰、稅捐、規費、勞保費、健保費、國民年金保險費或 其他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代收業者及金融機構不得代收以消費券繳納前項所列費用或金額。 以消費券在作為交易買賣的商業性文章,視同本板規第2條 相關事項辦理 另外請注意發表消費券相關文章不要違法了...... 若經發現有消費券違法文章,一律劣文刪除~~~ -- 人的相聚別離往往存在著定數 越是想留住的情分,越是消逝得迅速! 也許這就是所謂的命運 只是,命運怎麼就是愛捉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49.130
OutOfHome:根據 forsale板 交易消費券罰店家不罰民眾 01/19 04:08
OutOfHome:所以有在南港版發自介的都可以買賣摟 01/19 04:08
OutOfHome:民眾根本沒有違法 所以我收還要劣文我嗎? 01/19 04:10
OutOfHome:更正一下 我用我多買的洋車前子一公斤收兩百消費券可以? 01/19 04:18
tsd:別的板是別的板,禁止消費卷用現金交易的文在南港板上出現... 01/19 09:01
tsd:其他你用消費券購物之類的,並沒有禁止喔~~~~ 01/19 09:02
tsd:不管是罰店家還是罰民眾,因為板上文章判斷不出是店家還是民眾 01/19 09:03
tsd:所以一律禁止法條上所述說的相關事項.... 01/19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