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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跟板大說明我這不是戰文 因為原po要求我不可以只用一個"喔"就噓文 我噓文只是對於原po說的理由表示不同意 第一點 中興圖書館改名只是因為政府組織再造, 原po沒有理由的就說公務員亂搞亂用納稅人的錢, 只是因為看到圖書館改名? 圖書館改名蘊含著內部組織的變革, 可能有利於資源的統整利用,也可能浪費納稅人的錢而達不到當初設定的行政目的, 好不好目前也看不出來, 如果要抨擊這點請拿出一些數據或著好歹有個八卦當作依據, 也許我就會開始相信你了。 第二點 人家徵男生徵女生怎麼可能違反勞工性別歧視法? 因為沒有這個法,只有性別工作平等法。 再者,有板友說這樣一樣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其實不會的, 徵男生徵女生或第三性是企業雇主的權利, 只要給予的權利義務都平等就好了, 雇主不可以因為來應徵的是男生或女生而給予不同對待, 例如雇主在應徵的時候就說明, 只要女性懷孕就必須離職, 這才叫典型的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再者因為就業環境的不同可能需要不同的人力, 不然原po您怎麼不替廣大的女性同胞報屈, 因為國軍收男性的比例遠遠大於女性? 第三點就因人而異了 謝謝你告訴我可能的地雷店。 本來不想這麼認真的回文, 只因為原po要求我解釋清楚, po文就要能夠接受人家的不同意見或著被噓文。 當然,板規也沒說噓文要附理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8.246.172
Lopez:看你這麼一說,那我還真是感謝你浪費時間說明原因呢~ 01/05 11:29
LisaPrincess:如有正當理由,可以允許不平等待遇~by 平等原則 01/05 11:40
LisaPrincess:他不懂行政法咩,我們佛心來的;所以我們要原諒他 01/05 11:41
blackjack17:樓上連平等原則都請出來了! 01/05 11:45
ibmoz:您所闡述的是性別工作平等法7之進用、分發、配置之情形 01/05 11:59
ibmoz:然而在召募時若限定特定性別 依§31需負舉證責任 01/05 12:00
ibmoz:說明該差別待遇與性別或性傾向因素無涉 有錯請指正 01/05 12:01
blackjack17:樓上意思是,去面試的時候要向雇主提出為什麼僅雇用女 01/05 12:03
blackjack17:性?然後雇主必須給予合理的理由,是這樣嗎? 01/05 12:03
LisaPrincess:平等原則:如有正當理由,允許不公平待遇。根本沒違 01/05 12:08
LisaPrincess:法啊,就某人在那一直憤世嫉俗的亂叫!像全世界都對 01/05 12:09
LisaPrincess:不起他似的! 01/05 12:10
s221080:幹嘛這麼認真... 01/05 15:38
經過ibmoz的指正,關於招募限制性別的部分, 的確要指出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否則真的會違法喔! 感謝指正。 ※ 編輯: blackjack17 來自: 1.168.246.172 (01/05 16:16)
neo718:那台中市一堆僅招募女性服務生的餐廳業者, 01/05 16:33
neo718:餐飲服務業的"工作性質"真有"僅適合特定性別(女)"嗎? 01/05 16:34
blackjack17:對阿除非改成 "女性尤佳" 而不是"限女" XD 01/05 16:39
iKFC:推豆花小開XD 01/05 20:55
s221080:這年頭在網路上徵員工好像也都說依OO法規定,不得限制性別 01/05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