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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有板友提到轉播權利金爭議, 這篇裡有一大段落專門在描述金鶯與國民這段恩怨情仇: http://0rz.tw/mWErs 全翻會瘋掉所以講大意就好。 有興趣的可以點進去看看原文。 簡單說就是2004年聯盟決定撤銷蒙特婁博覽會, 並轉到華盛頓成立國民隊。 但當時特區也是金鶯的腹地, 聯盟一貫態度就是極力避免官司, 所以2005年聯盟與金鶯老闆Angelos達成極不對等條約: 核准金鶯擁有MASN高達90趴股權以換取國民進駐華盛頓。 金鶯與國民必須共享權利金, 但金鶯能從MASN與旗下轉播頻道或網路等獲得壓倒性收益, 國民只能從第三年開始每年增加1趴股權, 到頂也最多33趴而已。 2006年Lerner家族正式接手國民, 按合約規定每五年國民都可對合約提出協商挑戰, 國民也在2011提出挑戰希望打破這種不平衡, 但拖到2012年都未能成功。 國民轉而要求權利金從到29M提高到100M, 金鶯則只提出提升20趴到35M, 兩邊差距過大不可能完成協議。 如果國民成功拿到100M表示金鶯也必須是100M, 這會直接導致MASN破產; 因為除了權利金以外, 聯盟也要求球團必須從在地轉播單位得到的權利金裡, 上繳三分之一收入給其他球隊共享。 本來只需要提供10M左右的金鶯上繳金會瞬間暴增至33M。 Angelos就是靠壓低權利金來玩左手換到右手的把戲, 如此一來就算金鶯也同樣拿到100M的高額權利金, 錢卻等於是直接從Angelos的口袋掏出來。 國民當然可以給金鶯一定數目的金額換取MASN股權, 但Angelos不可能答應。 目前情況是聯盟每年會提撥為數不明的資金挹注國民, 在轉播合約較為平衡前彌補國民與金鶯在收益上的龐大落差, 以換取避免Lerner家族上法庭找聯盟麻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47.10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ationals/M.1397220325.A.527.html ※ 編輯: vg175 (1.34.47.100), 04/11/2014 20:47:01
ddtddt:推推 有點複雜 04/11 22:31
ug945:簡單來講就是金鶯老闆錢不肯吐出來XD 04/12 01:03
vg175:文中也有提到金鶯是90年代中後期灑錢最慷慨的球團之一 04/12 08:59
vg175:但變得更有錢以後反而吝嗇起來 04/12 08:59
vg175:也許Angelos只把金鶯單純當成一筆生意來做 04/12 09:00
vg175:沒錢的時候要靠戰績跟明星拉抬票房跟周邊商品的買氣 04/12 09:00
vg175:靠不平等條約拿到大把鈔票以後就只想把錢留在口袋裡 04/12 09:01
vg175:完全不想要競逐分區龍頭甚至世界大賽冠軍 04/12 09:01
vg175:畢竟金鶯打得在爛只要國民成績好MASN還是可以靠國民轉播賺錢 04/12 09:02
vg175:也難怪Lerner家族這麼不爽 04/12 09:02
s9527206:推! 04/12 09:16
nomad51227: 04/12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