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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na8456 (涼暮)》之銘言: : 看了這麼多年漫畫 : 發現台灣漫畫斷頭or蛇尾率真的挺高的 : 無責任漫畫家真的不少,難道真的是因為大環境所致? : 我才不相信呢 ="= : 根本都是藉口 : 所以在這邊再讓我們為任正華鼓鼓掌吧 (啪啪啪啪啪)←配音? : 很少會有漫畫家肯放下身段打工出同人誌的 : 從以前就覺得許多漫畫家都自視甚高(啊,畫圖的也是啦) : 加上這次版主被警告更是讓人 囧rz : (再怎麼說我們也是納稅人吧,議員說得,漫畫家說不得?) : 還有那些消失掉的一本作家也都不知道跑哪去了 : 其實現在網路這麼發達,想讓自己的作品見世難道還非得靠出版社嗎? : 只要架個網站,上面想擺什麼誰都管不著 : 還是說某些人非得要有錢賺才肯動筆? : 對某花來說,上班之餘動筆畫畫小故事就很滿足了 : 並不是非得要安上"漫畫家"的名號才稱的上高手吧 : 先把高傲的自尊和超人的自負放下,試著尊重讀者的權益 : 再多方學習 : 滿遭損,謙受益 : 這點在業界也適用的 說到這個, 不知道台灣出版社對作品著作權的態度是怎樣? 我曾聽說日本的漫畫著作權是在出版社身上, 除了簽名會等等的插圖以外, 即使是原作者,也不可以任意給予別人有關該作品的圖畫。 腰斬的作品也不可以私自再推出。 不知道台灣出版社是不是同樣情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0.190.79
hana8456:看合同內容吧 12/16 15:27
BarkingSin:確定公會的版權為漫畫家所有 12/16 23:43
BarkingSin:原PO所言好像是美國的情況 01/01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