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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lff985:我對你強者朋友的文章比較好奇... 07/29 23:51 : 噓 a978311:難看死了...這三小... 08/01 19:04 : 推 diem4:樓上不要亂噓!!!幫推回來!! 08/02 01:27 : 噓 a978311:真的很難看阿= = 08/02 12:48 : 推 ikaridon:哈哈,胡逆天的東西本來就不是每個人都能同調.. 08/02 12:56 : 推 ERAJIer:樓上上,也不用噓兩次吧....=w=|||;; 08/02 14:31 : 推 lff985:胡桑的漫畫其實用文章寫會比較好些... 08/02 17:06 : 推 diem4:覺得哪邊不好,多少說點理由吧?不喜歡就算了有必要用罵的? 08/02 18:14 : 推 jiayuan:也許畫技並不討喜 但內容很不錯阿 幫推回來! 08/02 19:44 : 推 iamNori:覺得用文章寫會比較好些+1 08/02 22:09 : 推 asleisureto:內容感覺不錯+1 不過畫風確實見人見智 08/03 00:04 : 噓 a978311:為什麼要畫骷髏頭@"@ 08/03 00:05   一、因為這是小叮噹X,X光的X;二、人臉不好畫,但畫成不嚴格的骷髏就比 較好畫,而我很懶。 : 推 LaBoheme:每次看大家只針對內容跟畫技在討論都有莫名的落寞感T﹏T 08/03 02:04 : → LaBoheme:我個人認為用鏡頭幫讀者畫重點跟情境分類是很重要的@﹏@ 08/03 02:12   內容(劇情內涵)、畫技和分鏡(結構、形式、敘事手法)各佔三分之一,各人 心目中輕重不同吧。主要還是看它足不足以表達。   我寫文章是比畫畫強些,這一回也確實就是從兩篇文章(講座和朋友的親戚聚餐 )串起來的,很多台詞我只有修飾一下。但如果把這篇用文章來寫,很多東西會變得 囉嗦。   事實上,我畫這篇就是用寫短篇小說的心態在經營的。第一格「大盤中的魚骨」 (大盤、餘穀)就是隱喻,最後一格服務生推車走也是呼應。中間每一格都有其必要 ,不能有所增刪,我也盡量做到每一小段都有意義可尋,雖然我畫技跟不太上。這是 因為我懶得多畫,所以想用最少的格數和畫面把情境帶到。   經過這十幾篇,我已經漸漸能夠掌握這種「短篇單元劇」的形式。很高興有人想 談分鏡和結構,因為論畫技我沒啥好說,論內涵,各人興趣專業不同,我在這裡談文 史也意義不大;惟分鏡、結構等形式格律,是我比較有可能貢獻到大家的。這種比四 格長、比短篇短的一頁到四頁的漫畫,我覺得可以承載的信息很多,對作者和讀者來 說應該都滿經濟的。譬諸詞曲,四格是小令,幾篇到幾十篇四格聯綴起來是套數,我 這種是長調散曲,短中長篇連環畫就是傳奇了。   過去這樣做的漫畫比較少看到(我看過的有《電腦玩家》的漫畫街單元;《CoCo 金選集》),這也表示長調散曲還是很有能為的空間的,也很適合我等業餘作者。不 知各位有何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4.135
lff985:略懂 08/03 11:18
a978311:你還是寫文章好了 08/03 11:52
LaBoheme:同意劇情分鏡畫技本是三分.但個人認為依媒材而有不同比重 08/03 12:18
LaBoheme:個人覺得既要以漫畫形式表達.就應有與文字表達不同之考量 08/03 12:23
LaBoheme:只是個人對漫畫媒材功能的看法.並非有所針對.還請包涵~:p 08/03 12:25
LaBoheme:不過反正漫畫表達形式一直以來就有各主張.就不贅述了~xp 08/03 12:30
lkwaoi:看無 08/03 17:56
diem4:小叮噹X系列如果是以文章而非漫畫型式發表,我是看都不想看的 08/03 23:19
diem4:更何況這算小叮噹同人~若寫成文章給人的感受就差一大截了 08/03 23:26
dpdg:個人一直很喜歡小叮噹X這篇漫畫 唯一的意見是 既然用了這個 08/20 15:12
dpdg:題材 希望可以看到小叮噹的道具在故事裡佔更重要的位置 08/20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