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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rinoco (orinoco)》之銘言: : 推 onexgear:這件事其實有後續...http://www.plurk.com/p/4l8b5f (林) 04/10 11:34 : 推 griffinj9:http://tinyurl.com/yej897t 簡嘉誠的聲明 04/11 07:50 : 雙方說法重點整理: : 林 >> 簡拖稿的頻率高、簡擅自停載、簡無視我和出版社的付出、我痛心到無法入眠、 : 不知大家看到他在別處發表新作會作何感想? 至於星光就看他的態度與造化了。 : 簡 >> 感謝總編之前的栽培、去年年中起出版社不給基本稿費、我平均月收入不過萬、 : 想兼差但總編大力反對、停載係出於雙方理念不合、停載前已寄信告知總編、大 : 家好聚好散。 http://www.plurk.com/p/4l8b5f 林的部分後續回應: 林 >> 簡曾口頭同意變更稿費計算方式、更換制度後有人有賺到錢但簡未因此受惠、 下台身段要美麗、曾提出幾個網上宣傳方案企圖提升簡之提升點閱率(提升收入) (新增)兼不兼差是取決於作者的需要與決定,我無從干涉也從未干涉。 個人針對林的撲浪中部份網友發言糾正: Art Pai >> 變更薪資(即稿費計算方式)就是改變勞務契約,需要雙方同意, 我想你應該沒有立場能告他。 漫畫家與出版社之間的契約應為"出版契約",雙方非僱傭關係,稿費亦非薪資。 再補充一點: 出版契約一般內容都是著作人授權出版社重製(以漫畫來說就是印刷)及散佈(發售) 作品,著作權人抽取版稅,頂多約定著作人某某系列作品須由該出版社發行,而非約定 著作權人必須交出多少稿件供出版社發行。除非是受雇人於職務上有創作的義務,或是 出資聘請他人為著作,在受僱人或受聘人不依約交稿時才有違約可言。 (其實還有些很弔詭的地方,例如COMICOMI這個平台根本不是全力出版社所有,漫畫家 直接上傳漫畫至該平台似乎不能視為與出版社訂定出版契約?) 原PO才疏學淺 以上內容有錯還請板友不吝指正 -- 又關於"提升點閱率" ...這東西請親友大隊拼命按滑鼠鍵不就成了 剛剛試過了 甚至不用登入COMOCOMI 只要點進去漫畫 每按一次網頁更新 點閱數就會增加 換句話說假使一上傳之作者有心的話 把點閱率灌水到多高都不成問題 拿這個作為稿酬依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4.66.158 ※ 編輯: orinoco 來自: 122.124.66.158 (04/11 18:27)
lkwaoi:重點可能是不是告不告得成,而是提起訴訟這件事 04/11 18:41
lkwaoi:可能不是告不告得成 04/11 18:42
不太可能提(茶)
bkbtei:民事口頭契約如果證實存在,屬於有效契約.使用平台方面, 04/11 19:05
bkbtei:如果屬於約定發表方式,即使不是出版社所有也不妨礙契約存在 04/11 19:07
bkbtei:總之,最後是所聘律師的本事大PK. (不是當事人不議論是非) 04/11 19:08
先不提舉證問題(還有平台問題) 本事件的重點中雙方不是僱用人跟受僱人的關係 也不是出版社出資聘請簡創作 簡與林之約定 按普通情況來講應該是約定"出版契約" 也就是約定林有將簡之"星光"印刷成冊並拿去賣的權利 而非簡必須给付一定數量之稿件給林
bkbtei:嘎嘎. 04/11 19:23
※ 編輯: orinoco 來自: 122.124.66.158 (04/11 19:41) 目前"兼差"部分簡與林各執一辭...兼差門 ※ 編輯: orinoco 來自: 122.124.66.158 (04/11 20:25)
e04ckymadam:我覺得COMICOMI做為展示漫畫的平台實在不夠好...太小 04/11 21:27
e04ckymadam:如果一切以COMICOMI為環境來作畫,會犧牲掉很多品質 04/11 21:28
e04ckymadam:而且點閱率很弔詭,縮圖放張撒必死的圖人氣就20%+了XD 04/11 21:29
lff985:你內行ㄟ喔 04/12 00:12
lff985:我是指原PO 04/12 00:12
katy30:推兼差門XD 這部分我願意相信作者,林反對是怕愈畫愈慢吧 04/12 00:29
sanji6311:comicomi的點閱率是以IP計算 04/12 00:38
sanji6311:表現上看起來很多 後台計算到的數字卻不一定是那樣 04/12 00:38
sanji6311:作者本身不能接受用點閱率決定作品價值這件事..... 04/12 00:39
linarina:問題是對於單行本派的讀者而言,我根本不會去點網路連載 04/12 09:39
linarina:如果早知道是以這種方式計酬我就會去點。 04/12 09:39
linarina:人氣沒有算進純單行本派的讀者這樣也不太公平吧。 04/12 09:40
linarina:comicomi本來就是知名度不高的一個網站。(身邊知道的人很 04/12 09:40
linarina:少)在一個知名度低的平台發表,單行本也沒鋪貨到一般漫畫 04/12 09:41
linarina:專賣店,行銷如此不足的情況下,要怎麼拉抬人氣呢?(沒 04/12 09:41
linarina:記錯的話我記得單行本都僅在網路上銷售?) 04/12 09:41
linarina:我是純單行本派讀者,我就非常討厭在網路上追連載/看漫畫 04/12 09:42
linarina:因為網路點閱而判定人氣這點實在不能茍同。 04/12 09:43
lff985:單行本派加一 04/12 10:01
lff985:另外點閱數是以回作為單位,還是以一頁作為單位? 04/12 10:04
lff985:若是前者,這樣對於回數連載的作者不利,而對四格作者有利 04/12 10:04
lff985:因為四格可以拆解成好幾回,而回數連載者則否 04/12 10:06
gtnb:單行本派再加一,還是實體書看起來比較舒服,不用等loading. 04/12 10:47
griffinj9:單行本派+1,早知點閱數影響那麼大就每篇都去點了 04/12 12:32
ace0916:單行本+1,我都多買一本給香港朋友,他一直問我下集何時 04/12 17:48
iamNori:單行本派再+1,想等出了以後再一次看...Q_O 不喜歡追連載 04/12 19:04
lkwaoi:而且我看了一下星光的點閱數 04/12 20:22
lkwaoi:看起來並沒有到「不值得出單行本」的那種類型 04/12 20:22
lkwaoi:每話至少3000~4000,多的甚至有到8000 04/12 20:23
lkwaoi:所以實在是很難想像星光有人氣不夠的問題 04/12 20:24
lkwaoi:附帶一提我也是單行本派的,畢竟實體本的銷售成績才是最真 04/12 20:25
onexgear:會不會比起其它作品,IP的重覆度比較高一點?(亂猜的 04/12 22:34
katy30:單行本派+1 如果要用點閱率,就應該宣傳,而不是現在才在 04/12 22:41
katy30:怪作者沒配合,讀者沒幫忙,讀者哪曉得~"~ 04/12 22:42
lkwaoi:補充一下,就算是用IP來算,真的會比檯面上來看的差這麼多? 04/12 22:54
griffinj9:http://www.maxpower-p.com/810 全力的官方聲明 04/13 16:12
lkwaoi:官方說法果然說得很好聽(苦笑) 04/13 20:32
onexgear:唉...希望真的就這樣好聚好散吧 04/13 20:37
e04ckymadam:09年12月的"企鵝皮的胡言亂語"平均一頁4000元... 04/13 22:12
e04ckymadam:閱覽數顯示是13253,這樣算回去的話星光稿費真的...少 04/13 22:15
griffinj9:這制度對短篇搞笑漫畫比較有利啊..而且純看檯面的點閱數 04/13 23:44
griffinj9:星光其實已經是所有全力作家中僅次於企鵝皮跟盤古而已了 04/13 23:45
m13211:從企鵝皮應該可以看出這樣的制度有問題吧? 04/14 00:05
m13211:往後只要色腥羶衝高點閱就能多拿點...跟現今強調 04/14 00:06
m13211:"沒辦法啊,都是觀眾愛看"的八點檔有何不同? 04/14 00:06
m13211:還是這就是台灣未來的媒體主流走向? 04/14 00:07
onexgear:已經是了不是嗎(苦笑) 04/14 00:27
linarina:同推,我根本不會想在網路上看星光,走向完全不一樣啊。 04/14 08:56
linarina:短篇或許還適合,可是正經作品我一點都不想在網路上看。 04/14 08:56
griffinj9:到頭來,挑戰者這些年來的努力,只是更加證明了劇情漫畫 04/14 09:11
griffinj9:在台灣無法生存嗎?若是這樣就真的太讓人難過了.. 04/14 09:12
setomoku:企鵝皮一頁可以有4000?!天啊我要哭哭了XD||| 06/13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