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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du.law.moe.gov.tw/NewsContent.aspx?id=1114 雖然有連結不過其實也不用點, 就只是講說那個獎勵辦法廢止而已沒有更進一步的說明。 國家教育研究院優良漫畫獎 分為甲類(已出版)和乙類(未出版,所以可以投短篇或自創同人) 前身是 國立編譯館優良漫畫獎, 年代悠久所以不少漫畫家都得過。 嚴格來講金漫獎可以發揮同樣的功能, 但是因為金漫獎目前也傾向頒發給有既成書的作品 所以原先的乙類這下子著實少了曝光的管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210.112
CCKAT:哀哀 07/02 16:19
※ 編輯: ikaridon 來自: 111.240.210.112 (07/02 16:31)
AustinPowers:一些大師級的都有得過這個獎...20年了還是廢了 07/02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