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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lon (想回到魔人的狀態)》之銘言: : ※ 引述《SVMax (54M無線網路On Line!)》之銘言: : : 像是eMule和BT呀! : : 只要有技巧, : : 幾乎所有各式各樣不分大小的東西都可以抓得到。 : : 很方便的唷! : 驢子跟BT比起來...還是BT強大許多... : 但是是違法的...用固定IP的小心喔~ 其實我覺得BT唯一的優點就是快... 其他部分emule比較方便。 違法嗎? 其實就法律條文來講, 你只要散佈就違法, 所以, 不管你用MSN傳了一首陳綺貞的歌給同學, 還是用FTP開了一部神鬼傳奇的電影給朋友下載, 還是使用收費的ezpeer和kuro抓了FIR的新專輯, 都涉及散佈行為,皆屬違法行為, 照這樣說來, 廠商真的卯起來抓, 一狗票大學生都要完蛋了... P2P之所以違法是因為它涉及檔案上傳的散佈行為, 而且此功能不能強制關閉, 不過事實上這點還是模糊階段, 因為你只有傳送檔案的一小部分給其他使用者, 到底算不算是散佈仍然是法律模糊階段, 所以你現在也沒看到那個人被抓。 說實話... 如果真的說哪些人犯法, 全台灣超過九成的大學生都做過具版權作品的散佈行為, 皆屬違法。 只是有人架FTP, 看著上傳頻寬沾沾自喜的時候, 沒有想到這樣的散佈行為已經觸法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5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