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lon (想回到魔人的狀態)》之銘言:
: ※ 引述《SVMax (54M無線網路On Line!)》之銘言:
: : 像是eMule和BT呀!
: : 只要有技巧,
: : 幾乎所有各式各樣不分大小的東西都可以抓得到。
: : 很方便的唷!
: 驢子跟BT比起來...還是BT強大許多...
: 但是是違法的...用固定IP的小心喔~
其實我覺得BT唯一的優點就是快...
其他部分emule比較方便。
違法嗎?
其實就法律條文來講,
你只要散佈就違法,
所以,
不管你用MSN傳了一首陳綺貞的歌給同學,
還是用FTP開了一部神鬼傳奇的電影給朋友下載,
還是使用收費的ezpeer和kuro抓了FIR的新專輯,
都涉及散佈行為,皆屬違法行為,
照這樣說來,
廠商真的卯起來抓,
一狗票大學生都要完蛋了...
P2P之所以違法是因為它涉及檔案上傳的散佈行為,
而且此功能不能強制關閉,
不過事實上這點還是模糊階段,
因為你只有傳送檔案的一小部分給其他使用者,
到底算不算是散佈仍然是法律模糊階段,
所以你現在也沒看到那個人被抓。
說實話...
如果真的說哪些人犯法,
全台灣超過九成的大學生都做過具版權作品的散佈行為,
皆屬違法。
只是有人架FTP,
看著上傳頻寬沾沾自喜的時候,
沒有想到這樣的散佈行為已經觸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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