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ngwind (為天地立心)
看板Neihu
標題[新聞] 內湖警分局 內務遭督導為劣蹟
時間Sun Nov 27 15:50:43 2011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今日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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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 今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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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警局督察室警務正符基強督導 內湖警分局交通分隊,
認為六名員警將衣物隨意丟置寢室,處分劣蹟;分局交通組長蕭惠珠認為寢室是私人空間,寫信給督察長李金田為
員警「請命」,希望長官別吹毛求疵。
李金田說,警方內部管理檢查以公共領域為主,基本上不會碰觸員警個人寢室、櫥櫃,當
天檢查的房間算是備勤室,是多人共住空間,應該還是要規範。至於處分是為了糾正行為
,有時是不得已的手段。蕭惠珠出發點是善意的,他會回信釋疑。
蕭惠珠是本月廿一日以「內務不整齊一定要處分嗎?」為主旨,寄郵件給督察長李金田、
督察室勤務股股長劉鴻烈和當天督勤的符基強,全文長達兩千字;信件在台北市警界轉寄
流傳,引起基層回響。
被處分劣蹟的六名警員,分別是因在寢室床上放置背包、衣物,或鞋子沒有收好,另外有
衣服掛在床桿未收進衣櫥;處分結果已公布在市警局的督導通報。
蕭惠珠目前休假出國。她在信中指出,寢室是員警休息的地方,如果在任何時刻都必須保
持備戰狀態,如何要求員警能徹底休息或把駐地當成家?
她認為考量公共安全,要規定避免使用大量電器;但是管到衣服如何掛?床上不能堆放雜
物、書本,這樣如何讓警員把寢室當成家?內務不夠整齊被記劣蹟,只是小事;但代表上
級長官重視,各級督導長官就會不斷要求。
她建議,可以把檢查焦點放在與民眾有接觸到的公共空間,好好整理布置;屬於員警私領
域的生活空間,不如讓員警和同寢室的室友自主決定,這樣駐地也可以多些活潑和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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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0.72.244
推 gn00057600:我覺得確實應該重點放在民眾看的到的地方做好一點 11/27 16:09
→ gn00057600:寢室內務 關其他人啥事 11/27 16:10
推 bearbar2004:那阿兵哥的寢室也不要檢察囉?? 11/27 17:05
→ hihieveryone:見微知著 警界教育在這方面可能產生了斷層 11/27 17:12
推 cutesuper:真聰明的長官 好啊 那一切按照規定好了 ㄎㄎ 11/27 17:16
→ cutesuper:根本就是害了自己的分局咩 11/27 17:16
→ spector66:景警察又不是軍人 11/27 21:02
→ urinmymind:官真好當,真的是吃飽太閒... 11/27 21:27
推 lukas2007:如果只是衣物亂擺 沒必要處罰 有違禁品另當別論 11/27 22:40
推 troylun:有必要嗎? ~_~ 11/28 10:04
推 poutars:感覺有內鬥的影子…內務不整不至於搞到上新聞 11/28 12:44
推 jackcomtw:怎麼搞得像軍隊, 警察軍人傻傻分不清 11/28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