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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增訂事項: 1. 食記文依Food板規,若涉及店家邀請一律以[廣宣]做為標題, 依廣告文處理,僅可於周五周六市場日PO文。 2. 廣告文設最高PO文限制,每人(同IP)每周以三篇為限 3. 基於網路禮節及資訊充足,禁止修推噓文,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視情況水桶, 若推噓文涉及引戰及人身攻擊,請來信板主檢舉。 4. 隱形眼鏡等醫療用品,依法規禁止買賣及贈送,涵蓋以下: ˙醫療用束帶(束腹帶、托腹帶)、肢體或軀幹裝具(護膝、背架) ˙吸鼻器、耳溫槍、液體給藥器、酒精棉片(醫療消毒用) ˙藥品(如表飛鳴、新寶納多)、1歲以下嬰兒奶粉 ◎可販售但不得宣稱療效:擠奶器、一般褲襪、運動用護具、空氣清淨機、淨水器 ◎罰則:可依《藥事法》處3萬~15萬元罰款(1歲以下嬰兒奶粉無罰則) 資料來源:衛生署 於交換販售的部分就比較多 不僅僅只有藥事法 還有著作權法菸酒管理法要注意 大家很容易不小心就觸法的販售品我整理以下幾樣比較常見的請大家看看: 隱形眼鏡、隱形眼鏡藥水、衛生棉條、保險套、OK繃、中藥、痠痛貼布、 棉花棒、束腹帶、善存(新寶納多)、曼秀雷敦、克補、表飛鳴、醫療型口罩 相關資料來源 網路上交換醫療用品 小心違反藥事法! http://www.nownews.com/2010/06/18/327-2616629.htm 網路拍賣禁止項目 http://bonny.com.tw/www/internet/0621.htm 法律明文規定禁止於網路銷售的商品 http://www.babyhome.com.tw/mbmore.php?op=notic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7.228
coloru:推一下用心的版主! 10/17 21:15
annie81pk:push! 10/17 23:10
plok1:上次maygine 刪除不利於他文章的推噓文,不用處理???? 10/18 09:40
板規的制定需要板主群討論,完善更是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在當時沒有違反任何板規情形下,該案件無法做出處置。 敬請觀察新板規實行效果。 ※ 編輯: TERIYAKI 來自: 114.36.7.228 (10/18 09:59)
suio:之前板規無此規定 要以哪條處理? 所以現在才需修正板規啊 10/18 09:56
frf2pujols17:推版主 10/18 12:15
staminafish:可是之前怎麼有人刪推文被警告 10/18 12:47
TERIYAKI:原PO早已刪文 現在談論這個沒甚麼意義 以新板規執行為主 10/18 22:36
staminafish:哈 得感謝maygine催生更完整的新版規 這是梅根條款 10/18 22:47
plok1:他應該不敢來了吧???看他新的文章沒轉過來就知道 10/18 23:25
TERIYAKI:這本就在討論中 大家沒必要排擠原PO或符合板規的任何寫手 10/19 00:09
fox1911:版主明理 10/19 00:14
plok1:其他人我是不知道,不過他刪除不利於他文章的推噓文,讓我討 10/19 08:24
plok1:厭 10/19 08:25
staminafish:大部落客卻一點網路禮貌都沒有 把自己做臭 10/19 09:29
TERIYAKI:樓上兩位可以收工了 事過一直抱怨是怎樣 再念視同引戰 10/19 10:56
LisaOno:哇嗚,倒底是誰比較沒禮貌啊,明眼人一看便知。 10/19 13:43
LisaOno:臭與不臭也不是一個人說了算的,這麼喜歡審判人快去當法官 10/19 13:51
vyeight:由版主判斷 11/02 00:49
vyeight:她對你們都這樣鬥了 不是只有對我 11/02 00:51
vyeight:偏偏這樣的人後台夠 求證旁證裁判都她的人 11/02 00:51
vyeight:台灣社會就是這樣 不聰明的會手段的人統治社會 11/02 00:52
vyeight:她當那麼多年 除了直接武力 你們也鬥不倒她 11/02 00:56
vyeight:武力可以破壞遊戲規則 11/02 00:56
TERIYAKI:我沒有針對誰鬥 如果對板規執行有疑問 可以去申訴 11/04 12:45
TERIYAKI:而且甚麼叫後台夠 當個板主哪來後台你也太看得起我 11/04 12:46
TERIYAKI:整個板面板友都是公評 不是板主就是站方的人 11/04 12:46
TERIYAKI:也不需要將台灣社會扯進來 還直接武力咧 你在揪團打架嗎 11/04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