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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文章想表達的並不是想坦護誰, 在國家公園捕撈,當然是違法行為, 就像開車超速或行人任意穿越馬路一般, 但其行為還不至於罪該萬死。 不過新聞記者糢糊了焦點, 述敘的好像他們特意在那邊進行保育生物殘殺一般, 那只是記者用來搧動讀者情緒的文字罷了。 以個人立場看來,他們在照片中的行為還算不上破壞生態, 他們上了台大的研究所,他們要幹的大事,開學後才會開始。 研究人員,才是以學術為名行生態破壞之實的人, 這更是一些立場衝突和矛盾的地方。 別因為幾張照片,就否定了一個人的人格, 也不是抓章魚、貝類就是生態殺手. 事情有輕重緩急,不需要被記者的文字所操控情緒, 甚至被誤導了思緒和宏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2.160.147
LunacyAlma:等到大家都跟他們一樣抓了再來道歉才是 推 218.164.20.135 06/15
LunacyAlma:真正的破壞生態咩.. 推 218.164.20.135 06/15
rainsleep:對不起我還是無法贊同你的言論 推140.112.251.136 06/16
minci:我所講的並不是什麼觀念,只是一些事實 推 211.74.14.191 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