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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irgoBoy (愛作夢的Virgo Boy!)》之銘言: : 有點看不下去了,勿開單,自然是指停車單 : 因為事發是在 "停管處" ,而不是 "交通警察局" : 還什麼包含違規,停管處你開什麼違規單? : 所有違規單都是交通拍照舉證的 雖不能開單 交通助理員一樣可以拍照告發違規停車給交通隊開單 http://archive.udn.com/2003/7/29/NEWS/DOMESTIC/DOM2/1473475.shtml 這是台北市的例子 我文字上雖有瑕疵 不過你也有自信過頭了 另外 公務員停車禮遇行之有年 沒道理突然強調哪些人應該免費不應開"收費單" 用點基本的常識也會覺得太詭異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45.217 ※ 編輯: LUKAKA 來自: 140.112.245.217 (08/11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