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etRumo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bottger (小蘋果)》之銘言: : 收到的轉寄信,我覺得內容不離譜,不過為了求證還是PO上來.. : 希望相關專長的人可以幫忙求證一下... : --------- : ☆錯誤的法律觀念(作者:王麗能律師)☆ : 第二則 : 正確觀念:公司欠錢只能找公司要,不能向個人要。 : 錯誤觀念: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 這裡我有問題~~ 不能跟公司負責人要錢是因為公司種類的關係吧 如果公司是無限公司或兩合公司 其無限責任股東必須對公司債務負無限清償責任 這時候公司錢付不出來~就可以找負責人要錢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47.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