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larjun (椰果奶綠)》之銘言:
http://tw.news.yahoo.com/060219/15/2v8qz.html
ETC》測速照相 150公尺照得到 寄給朋友 友善列印
【聯合新聞網 記者陳燕模/台北縣報導】
國道高速公路ETC車道,昨天凌晨零時起告發誤闖、超速等違規行為,
違規情形不若ETC啟用首日多。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隊隊長簡俊能說,警方在收費站崗亭架設雷達測速照
相機,測速距離可達一百五十公尺,如超速,警方會逕行舉發,可處罰鍰
三千元。
中山高速公路泰山收費站的ETC車道昨天車輛不多,駕駛人通過時,車
速多半已放慢到四、五十公里。
至於誤闖部分,國道高速公路局人員說,將根據遠通電收的監視錄影,彙
整出誤闖車輛資料,先交高速公路局審核、確認,再由高速公路局移請國
道公路警察局,從車牌號碼查車籍、開單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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