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bangus (胖翔)
看板NewYork
標題Re: [新聞] 遊紐約 腳踏車快過地鐵
時間Sun May 20 09:52:51 2007
我現在住在紐約,靠近Prospect Expressway的Fort Hamilton出口那。
1.到Flushing(Queens),同學正常速度開車載我只要20分鐘,但
搭地鐵最少要1.5小時,且還要等車。
2.到F train 4 Avenue Station (Brooklyn),開車只需幾秒就到,搭地鐵要7分鐘。
3.到我學校Polytechnic,開車只要三分鐘可到學校,搭地鐵至少要15分鐘。
4.到42街(Manhattan),開車只要25分鐘,搭地鐵要50分鐘。
5.到Maimonides醫院,在48th Street和10大道(Brooklyn)上,開車只要5分鐘,
搭地鐵要1小時(一直轉車)。
還有很多例子在此不勝枚舉,
總之,這篇報導我覺得有些偏頗,開車還是比較快的。
有時感覺從Brooklyn到Manhattan 42街去逛,只逛了一下下,
坐回去到家通常已經很晚了,
一天很快就過了的感覺.....
※ 引述《buenopierre (皮耶爾)》之銘言:
: 遊紐約 腳踏車快過地鐵
: 【聯合晚報/美聯社紐約十八日電】 2007.05.19 03:33 pm
: 在擁擠的紐約市,最快捷的交通工具是什麼?為得到正確答案,非營利組
: 織「替代交通」(Transportation Alternatives)18日舉行年度競賽。第
: 六屆比賽結果揭曉:最快的交通工具是腳踏車、其次是地鐵、開車最慢。
: 參加比賽的腳踏車自布魯克林一家咖啡廳出發。乘地鐵的參賽者需先走到
: 地鐵站,然後轉乘巴士到達比賽終點。乘計程車的參賽者則被堵塞在車陣
: 中,浪費時間。比賽終點在曼哈坦第一大道和東26街路口。
: 騎腳踏車的參賽者露琦‧歐立文斯基賽前揚言:「我的競爭對手還在過東
: 河時,我已經到比賽終點附近的公園休閒。」
: 乘地鐵的參賽者龐德到達終點站時,比歐立文斯基慢四分鐘。乘車的維松
: 特到達終點站時,又比龐德慢四分鐘。
: 環保人士和熱衷替代交通工具者贊成彭博市長最近提出的改善交通方案,
: 也就是對進入曼哈坦區的車輛收塞車費。
: 歐立文斯基完成這段長度6.6公里的路程,僅用15分鐘。雖然搭乘地鐵的
: 龐德慢四分鐘,他認為,地鐵仍是最好的交通方式。他說:「地鐵速度快
: ,到達終點時不會滿身大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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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9.86.132.81
推 johannes717:請問為什麼紐約地鐵如此慢阿?是行車 59.114.23.66 05/20 18:02
→ johannes717:慢嗎?還是要轉的站太多?還是要等很 59.114.23.66 05/20 18:03
→ johannes717:久?跟我所認知的一般地鐵印象真的不 59.114.23.66 05/20 18:03
→ johannes717:大一樣耶。>"< 59.114.23.66 05/20 18:04
推 MoreB:是因為地方大並不是地鐵慢 24.29.144.151 05/21 10:37
推 johannes717:可是不解的是為什麼非尖峰比開車慢? 59.114.10.246 05/21 23:53
推 MoreB:非尖鋒的班次較少,而且每站都停,自然就慢151.205.116.152 05/22 04:30
→ MoreB:你認知的地鐵大概是已近15年的地鐵系統吧!151.205.116.152 05/22 04:31
→ MoreB:紐約地鐵已經有百年歷史了,不能比較的151.205.116.152 05/22 04:32
→ MoreB:而且不是一定比開車慢,這要坐過才知道151.205.116.152 05/22 04:34
推 johannes717:原來如此,謝啦! 59.120.219.139 05/22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