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ishidelu:好慘喔~這麼明顯的證據也不能理解,真是奇怪的警察... 12/18 00:42
→ aishidelu:想到在台灣也是被追業績的差勁警察睜眼說瞎話的栽贓過~ 12/18 00:43
→ aishidelu:只能給你拍拍,當時也是工作很忙沒空去法院只好付罰單了 12/18 00:44
→ aishidelu:事,唉~~ 希望你能討回公道 Orz 12/18 00:44
推 hint:不會是黑人警察吧? 12/18 01:31
推 jerkb:好誇張喔= = 12/18 01:39
→ karriehsu:一般來說要先知會票亭的人之後刷卡轉了bars之後才開門 12/18 01:49
→ karriehsu:下次還是不要貪快,照規定走最保險 這不會是孩子的好模範 12/18 01:56
推 yanntiersen:好倒楣喔!希望你有機會翻案! 12/18 02:35
→ lombardy:是不是警察不出現就可以獲勝呢? 12/18 02:50
推 eggimage:那警察故意的 很多這種白爛 只好跑法院 如果警察不出 12/18 06:47
→ eggimage:現應該就可以 12/18 06:47
→ wushihyen:去聽證 應該有機會翻案 12/18 14:09
→ wushihyen:不過 規定就是規定 違規再先 其實也沒什麼好說 12/18 14:10
→ wushihyen:karriehsu說的是正解 12/18 14:10
→ jeanwaychen:謝謝各位的同情和理解。我也知道自己理虧,只求個同情 12/18 22:25
→ jeanwaychen:只是好奇紐約的官方是否接受求情?如果不可能就認了。 12/18 22:26
→ jeanwaychen:給五樓:不好意思,我想我應該不方便回答,免得我跟那 12/18 22:28
→ jeanwaychen:為警官犯了一樣的毛病。但是我是真的很好奇,以後遇到 12/18 22:33
→ jeanwaychen:他們,皮是否都要繃得特別緊?純粹practical question 12/18 22:34
→ jeanwaychen:給13樓:請問您的判斷是根據經驗嗎?我需要行動依據。 12/18 22:37
推 romu:基本上你先寄回不認罪的聲明,過幾天就會先收到fine減半的協 12/19 02:23
→ romu:商文件,到時候再來考慮要不要上法庭也不遲 12/19 02:24
→ jeanwaychen:耶?原來可以這樣做。可惜太晚看到,今天已經先去認罪 12/19 10:42
→ jeanwaychen:因為事件表面上實在是已經違法,只希望訴諸同理減責。 12/19 10:43
→ jeanwaychen:不過今天裁判官並沒有告知裁定,說過幾天才會寄給我。 12/19 10:44
→ jeanwaychen:結果裁判官還是判我們要罰全額。只好認栽付錢了。 01/09 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