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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owdee (可樂)》之銘言: : 聲明啟示: : 有關板友2013.08.02起,迄今在台大批踢踢實業坊所張貼之相關貼文 : 對本人所做不實指摘,已造成本人名譽受損。 : 將此提起刑法公然侮辱及誹謗等罪告訴 : 並且會近期張貼證實本人已提出法律訴訟證明 : 本人望請依照法律訴訟之真實性為解釋大綱 : 待請版務組回報其問題性。 : 由於將以法律途徑處理其事物 本人在此聲明 不再多做回應。 安安 事隔一年多 姐被告是因為說了一大堆實話﹨(╯▽╰)∕ 感謝黃檢察官 感謝司法公正捍衛我們大家的言論自由啊啊啊啊啊 該遮的個資都遮了 只有留下PTT ID以及當事人的姓方便大家閱讀 http://ppt.cc/D2T- 總而言之 就是不起訴啦 夜版營利法院認證get!!!!!!!!!!!!!! 最後 請大家用詞理性 不要再進警局去做筆錄然後見檢察官了\⊙▽⊙/ 小心釣魚<(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228.3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ightLife/M.1418707790.A.F84.html
AJAYS: 頭推 檢察官認證揪團營利 12/16 13:47
AJAYS:轉錄至看板 L_Recreation 12/16 13:50 謝板主大人~
jjlove22: 原po正妹 12/16 14:35
這話就言重了~
MOMOLC: 我看到某人生日被特別標記啊 12/16 14:37
唉呀 我不是故意der(?)
hateOnas: 好多空白 12/16 15:28
個資問題太敏感惹~
mizzy: 我看到第六頁就被一堆咬文嚼字氣到腦中風了 12/16 15:37
mizzy: 為什麼他們不能寫白話一點啦繞來繞去的!!!!!! 12/16 15:37
文青der概念
mizzy: 文青都讓我快青光眼了 12/16 15:44
XDDDDD
XiaoBaoLa: 遲來的正義 12/16 15:46
寶哥你是不是又要跟____相見歡了XDDDDDDDD
XiaoBaoLa: 唉唷,楚楚,沒事啦,又沒怎樣啊XDD 12/16 16:07
人家想聽詳情啦XDDDDDDDDDDDD
bukkake0103: 那把我的推文刪掉吧,我好像應該用站內信講的@_@ 我 12/16 16:18
bukkake0103: 笨了 12/16 16:18
我們裝做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就好~
XiaoBaoLa: 名字地址身分證號都遮蔽了,應該沒問題才對 12/16 16:20
我來回看了三遍以上 還好沒有漏掉的 ※ 編輯: Miuramaki (117.56.228.37), 12/16/2014 16:23:24
bukkake0103: 但大家都知道原告是誰啊而且不少人跟過他的團,小心 12/16 16:25
bukkake0103: 點比較保險 12/16 16:25
sukai1010: 為什麼一點要強調某人生日呢XDDDD 12/16 17:08
majajami: \楚神/ \楚神/ \楚神/ \楚神/ 12/16 17:33
majajami: 李男生日準備跟ash一起受屎~~ 12/16 17:34
sukai1010: 有有我的事了=_= 12/16 17:39
sloo: Ash受死!! 12/16 18:03
KOTD:轉錄至看板 KOTDFansClub 12/16 19:10
hugomo: sukai1010是ash,那majajami跟sloo是誰啊? 12/16 19:25
hugomo: 聽說某人是2月16日~ 12/16 19:29
hyde3: maja有去12/13的查理團?不會抽菸又愛抽最後喝掛? 12/16 19:49
sukai1010: 還好不是我 12/16 19:59
capitalofz: 不起訴是指妨礙名譽不起訴 不是認證營利 12/16 20:54
capitalofz: 而且你不是營利共犯嗎? 12/16 20:55
Miuramaki: 抱歉 當初他覺得營利部分我們妨害他名譽 12/16 20:57
Miuramaki: 但檢察官認證了 大家口供都一樣 12/16 20:58
Miuramaki: 樣 12/16 20:58
Miuramaki: 你之前說我營利 然後呢?我有出面道歉 我沒有不承認 12/16 20:58
Miuramaki: 之前的文還在 你還有推文 記得嗎 12/16 20:59
Miuramaki: 你要我道歉說清楚 你也回了 12/16 21:00
Miuramaki: → capitalofz 08/09 22:07 感謝說明 12/16 21:00
Miuramaki: 不是嗎 12/16 21:00
Miuramaki: 最後 營利的錢沒有納入我本人口袋裡 12/16 21:02
capitalofz: 是啊 我都記得啊 你想表達什麼? 12/16 21:04
capitalofz: 你欺騙版友幫人營利 但是沒賺錢這樣? 12/16 21:04
hugomo: 所謂的「不實指摘」並未成立~用真實發生的事說別人妨礙名 12/16 21:11
hugomo: 譽,是想當然的無法起訴的,如此而已。非必要爭論就別了吧 12/16 21:11
hugomo: ~現在夠「熱鬧」了! 12/16 21:11
capitalofz: 對阿 以前還蠻挺夜板的 覺得揪揪團沒什麼問題 12/16 21:15
majajami: 呃 查理是誰我根本沒跟過哈哈 而且板上應該沒人看我喝醉 12/16 21:15
majajami: 過xd 12/16 21:15
capitalofz: 不如禁揪團好了 免得這些老鼠屎搞壞名聲 還裝正直清高 12/16 21:16
sukai1010: 我我我 我看過 12/16 21:23
sukai1010: 覺得cap只是為禁揪而禁揪 12/16 21:24
MOMOLC: 要禁揪你可以跟版主提議哦 12/16 21:33
capitalofz: 幫sukai推一下 你可以爬爬我的文章 以前都是支持揪團 12/16 21:34
majajami: 真的有人認為自己小清新一直要戰欸哈哈哈 12/16 21:35
capitalofz: 只是跟不少老板友一樣覺得心寒和累了 揪團爭議多又大 12/16 21:35
MOMOLC: 如果有什麼建議可以讓夜板更好都可以跟版主建議,推文他可 12/16 21:35
MOMOLC: 能會沒注意到 12/16 21:35
capitalofz: MOMOLC 謝謝 有時間會寫個信或發文 12/16 21:36
capitalofz: 真的很遺憾夜板只有在揪團爭議時 人數才會破2.30... 12/16 21:38
MOMOLC: 是啊...有同感 12/16 21:39
sukai1010: 禁揪的話跟直接關板差不多了吧=_= 12/16 21:41
MOMOLC: 還是可以散客揪伴去吧? 12/16 21:45
sukai1010: 不是每個人都有一堆愛跑夜店又有錢花的朋友 12/16 21:46
snoopywei: 不要禁止,很孤單內。 12/16 22:01
AJAYS: 偶都有在看阿(偷瞄 12/16 22:53
sloo: 不是每個人都有一堆愛跑夜店又有錢花的朋友 哈哈哈哈 12/17 00:20
hugomo: 其實禁揪包廂不會等於關板那麼嚴重~ 12/17 07:07
hugomo: 但基本上遊戲規則清楚即可~其實板規已有明文規定一些事囉 12/17 07:15
terry66: 哈哈,又熱鬧囉??早說過了嘛,板廢ㄧ廢吧 12/17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