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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shab (好樣的)》之銘言: : efox大大你好 : 這是我在考友社看到的耶 : 二、四等考試: : ‧法院書記官、監所管理員、法警、執達員 、執行員: :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二) 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 (三) 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要用國考重考的話,10月份應該只能考這個 : 但是照這三個資格這樣看,大部份的大學生只能符合第一項耶 : 因為簡章並無說只要符合其中一項即可,應該是要都滿足耶! : 這樣就頭大了... 只要一項就可以了 爬一下第2182篇的文章 公務人員考試的應考資格... 普通考試、四等特考及交通事業人員員級考試的應考人,必須高中畢業 所以符合第一項就可以辦理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4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