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on-Graduat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已經爬過零分文了 由於報考學校在簡章上標注 電磁學 和 計算機概論可以選擇一科考 所以當初在報名時後 就兩科一起報 想說可以在選擇一科應考就好 但是今天再研究簡章時 赫然發現之前沒注意到的規定 台聯大簡章第17頁第九條規則上寫 九.無特殊理由者, 任何一科"採計科目"為零分或口試(或審查)成績低於四十分者 取消錄取資格 所以想請問各位大大 如果我放棄的這科有應考但拿零分, 是否會被取消資格 或是, 我缺考也會被取消資格呢? > < 謝謝大家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120.48
peianchen:會歐 至少拿個8分2分的吧 01/31 22:02
linsy415:打電話去系辦問你的情況算不算「特殊理由」。 02/07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