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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學長、姐(、同學)大家好, 我現在是三峽大學大二的學生 我原本是行政系然後今年雙主修法律系。 雖然是雙主修,不過因為家裡和個人因素 所以我想拚如期畢業。 因此我這學期修了三十學分,大三也是每學期三十幾,大四則是二十幾左右。 然後因為就讀的是法、政類,國考是不可避免得試試看的一條路 不過我沒自信能一次就上榜,加上我是男生,有兵役問題 因此我想考法研組的公法組。 但是因為雙主修的課程很滿,不免會有衝堂的問題 我大二只能修民總、刑總、憲法、債總 大三才能修物權、親屬、繼承、國際私法、國際公法、刑分、法英、法律倫理學  加上 行政系的行政法…等 至於債各、刑訴、民訴還有法律系的行政法都得排到大四才能修。 也就是說,如果我照著一般準備研究所的補習時間點(大二升大三暑假) 去上課的話, 我只有民總、刑總、憲法、債總的基礎 至於其他民法後面的各編還有刑分、甚至是行政法都得在沒有基礎的時候就補習。 這樣是否不好呢? 我真的不想延畢… 但是真的不知道我這樣的排課、跟學習順序是否可行? 因此想請問有經驗的學長姐…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1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