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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1 (lu1)》之銘言: : 請教版上先進 : 我向百羅旅行社 (百羅旅遊網 http://www.buylowtravel.com.tw) : 購買團體機票, : (台北 溫哥華 班機號碼:長榮航 BR-010 : 起飛時間:2003年08月16日 23:55 : 降落時間:2003年08月16日 19:40) : 並於七月28日親自至旅行社刷卡交錢 : 旅行社業務 : 告知: : 團體機票必須在登機當日至機場領取 : 於是我留下正確的中英文姓名資料 : 並將護照給陳先生過目 : 但是8月16日當晚 : 我至長榮航空櫃檯時 : 長榮航空告知今日班機上並沒有我的名字 : 只有一位與我名字(last name)相差一個字母的人(first name相同) : (我的英文名字拼音為 Chuang但是航空公司的紀錄上是 Chung) : 導致我必須等至登機前30分鐘才能確定是否可以上飛機 : 並有可能必須負擔更改名字的費用 : 請問這樣的情形 : 我是否可以向旅行社要求賠償? : 謝謝您的回答 你應該可以跟旅行社提出要他們付費用的要求! 只要你能證明你百分之百有給他們你的正確英文名字 我在票務社打工過... 這種事...每天都在發生 不過只要你能證明! 票務社通常都會賠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30.53.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