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etu1130 (夜是有福的,因夜裡有星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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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公告] 女二舍清腳踏車辦法*修正版*
時間Sat Oct 14 15:03:18 2006
: 三、清車相關事宜:
: 1.清車:
: 時間:10/13(五) PM7:00
: 對象:全部停放在本舍範圍未貼本舍腳踏車貼紙及未停放於本舍腳踏車架之違規
: 停放之腳踏車均將遭串鎖。
: 2.贖車:
: 時間:10/16(一)~10/20(五) PM7:00~8:00
: 備註:贖車須繳現金50元,假日不受理贖車事宜,請於平常日生治會值班時間內
: 向生治會幹部辦理。
不好意思,我想發表我對於「繳錢『贖』車」這個規定的看法。
請問學校有授權給你們,讓你們可以對學生罰款嗎?
因為沒注意你們的公告而被鎖車,我相信已經達到懲戒目的了。
(ex:造成行動不便、要特地撥個時段贖車…)
但罰款又是怎麼說呢?
在我的感覺,那好像是時下的「偷了車,然後要你付錢贖車」的作法。
我想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再討論?
一下子就白白損失50元,心很痛。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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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28.103
推 kelingi:"偷了車,然後要你付錢贖車" 這個好像有點過度衍伸了... 10/14 15:19
推 qetu1130:是個爛比喻我知道,不過感覺很像^^" 10/14 16:46
推 sinlu:其實 我也很不喜歡宿舍都會把清掉的車拿來拍賣~清掉是一定要 10/14 17:59
→ sinlu: 可是 卻拿來賣錢 那其實算是無本生意了 ~"~ 10/14 18:01
推 shimii:我也是!!!!!我只是慢了一天貼貼紙 就已經嚐到苦果了!! 10/15 11:38
→ shimii:想去遠一點的地方都不行 沒有被鎖車的人應該很難體會吧= = 10/15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