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DormF3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garrin (不聒絮)》之銘言: : 輔系、雙學位、教育學程,須登記延長住宿,是去教務處申請證明。 : 公告內容〝修習取得學分數三分之一。資格符合,於3月10至3月31日 : 上班時間持該證明去住宿服務組登記、審查證明。 : 需較確切答覆,請撥3366─2264至3366─2268詢問,承辦人員 : 會詳盡解說。 經寄信詢問住服組 住服組回覆如下: 只有輔系,雙修及教育學程修過3分之1的人拿“成績單”至住宿組申請. 符合規定的同學 請記得去登記~~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