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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學生申請學校宿舍作業 欲申請學校宿舍者,請留意以下住宿相關訊息: 1. 申請時間:101 年6 月4 日(一)上午9 時起 至6 月8 日(五)中午12 時止。 (一律網路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2. 申請網址連結:https://dorm.studa.ntu.edu.tw/application_temp/index.asp 3. 抽籤時間:101 年6 月11 日(一)上午10 時進行電腦抽籤。 4. 抽籤結果:101 年6 月12 日(二)下午2 時公告於住宿組網頁。 5. 所有舊生上網申請後之抽籤結果皆為「候補序號」,俟 101 學年大一新生入住且 全數候補完後,住宿組將以此次抽籤之候補序號依序遞補。 6. 申請者需設籍於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以外滿兩年以上 (包括父及母、本人之設籍), 因本組以註冊組所提供之地址作為判斷申請者戶籍的依據。 注意事項:若戶籍有更動但無法上網申請者,請先向教務處-註冊組 (02-33662388)確認變更戶籍地址成功後, 並於網路申請期限內以電話告知住宿組(tel:02-33662266~68), 另上網依照操作說明申請,並確認性別等基本資料是否正確以 及最後是否有申請成功。 7. 申請者經通知候補到宿舍後,辦理入住時需繳驗戶籍謄本 (包含父、母及本人)、學生證(需有當學期註冊章), 若資格不符,即自動取消住宿資格。 8. 抽籤結果通知書以及住宿相關資料,將以E-MAIL 寄發給申請的同學 並且務必詳閱通知(約於6 月中下旬寄發至學校個人信箱,請同學留意)。 9. 若有下列情形者,可優先分配校內宿舍,不須參加抽籤若床位不足,俟 101 學年新生入住後再優先安排入宿: a. 身心殘障學生(需補驗殘障手冊影本) b. 離島及原住民學生(需補驗戶籍謄本) c. 僑生及外籍學生 (需附居留證影本) d. 低收入戶設籍於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以外滿兩年以上 ※低收入戶資格者,免收住宿費用(需補驗低收入戶證明)。 注意事項:需檢驗縣、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證明影本, 且須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資料在上面 ※有以上優先住宿情形者,請於規定申請時間內勾選特特殊生申請選項, 並於101 年6 月7 日(四)前以限時掛號將應補驗之證件寄至: 10617 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臺大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收, 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優先住宿補寄證件」字樣 (亦可持應補驗之證件直接至學生住宿服務組驗證), 若驗證後不符合上述優先住宿資格者,恕無法提供住宿。 請詳細閱讀以下注意事項 1. 現住太子學舍之學生,亦可申請本校宿舍,申請上後若要住進本校宿舍, 如因提早與太子學舍解約關係,須依太子學舍住宿契約規定支付1 個月 押金作為違約金。 2. 學號 B97(含)、獸醫系B96(含)、牙醫系B95(含)、醫學系B94(含) 以前者,即已達正常修業年限應畢業而未畢業之同學,如欲申請101 學年度 住宿亦請於公告時間內上網申請。 3. 學號 B97(含)、獸醫系B96(含)、牙醫系B95(含)、醫學系B94(含) 以前者,因不可抗拒因素休學或降轉、自願休學或降轉、雙修學位而致未畢 業者,請於6 月8 日(五)中午12 時前繳交相關證明至本組,抽籤順位將排於 一般延畢生前面。 4. 本學期休學,但預計 101-1 復學的同學,請看這裡: 欲於101 學年度第1 學期申請復學但未完成復學手續,可能無法上網登錄, 請於6 月4 日(一)上午9 時至6 月8 日(五)中午12 時止(逾期恕不受理)內 來信(lyh99@ntu.edu.tw)/電(02-33662266~8)至學生住宿服務組申請登記。 請特別注意,同學辦理入住時必須是已復學狀態。 5. 辦法若未有詳盡,將另行補充再公告之。 6. 同學若有問題可先詢問宿舍輔導員、寫信至lyh99@ntu.edu.tw(林小姐) 或來電住宿服務組02-33662266~8。 學生住宿服務組 敬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