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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tjsteen (上 杉 達 也)》之銘言: : 是不是可以有兩三天的時間讓人認領 2、3天 = 2~3天 : 然後留一兩天看是不是有可以用的東西讓有需要的舍胞去利用 1、2天 = 1~2 天 2~3天 + 1~2天 = 3~5天 今天起放到12/20日 有 16、17、18、19、20五天 不就跟閣下說的是一樣的天數嗎? : 不然有用的東西就這樣丟掉有點浪費 放在電梯前就是要給舍胞來認領啊 也沒有今天就丟掉啊 : 也避免有人看到可以用的東西以為沒有人要了直接拿走 讓人找不到自己的東西 請問沒寫名字、寢室號碼的東西 又放在公共領域很久不拿回去 請他貼貼紙又不貼 這種東西如果不是不要的,會是什麼? 如果人不在宿舍 是否可以請同學代領 當然最後一天 會開放大家自由索取 -- <96~97>學年度台大男二舍生治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3.96 ※ 編輯: m2ntu 來自: 140.112.213.96 (12/16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