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mkevin (阿展 )
看板NtuDormM3
標題Re: [公告]嚴禁異性(或友人)留宿
時間Tue Nov 20 15:43:46 2007
: 推 jimmyhs:可不可以請你把你的理由說清楚一點 不要一直嚇住宿同學? 11/20 14:54
: 推 jimmyhs:那請把住宿法規原文列出來吧 11/20 15:03
這種事情可以去學校住宿組網站上找
第十九條 住宿學生不得有左列各款行為:
一、頂讓床位、霸佔床位、或排斥他人進住。
二、偷竊、賭博、酗酒鬧事、鬥毆或打麻將。
三、儲存危險物或違禁物。
四、利用宿舍網路從事不法之行為或違反學術網路之使用規範。
五、擅自留宿外客或讓異性進出寢室。
六、引介商人進出宿舍買賣物品。
七、接裝未經學校同意之電器。
八、在寢室內炊膳。
九、擅自在宿舍內飼養動物。
十、在宿舍建物內抽菸。
十一、擅自將寢室內之公物移至寢室外或毀棄。
十二、違反宿舍生活自治會訂定之有關住宿規定。
十三、其他違反公共衛生、居住安寧或公共安全之行為。
規定寫得很清楚,就不要再為難教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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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3.70
※ 編輯: bluemkevin 來自: 140.112.243.70 (11/20 15:44)
推 hsupaijay:質疑的人真莫名奇妙 11/20 15:50
推 afai:帥啊阿展~~ 11/20 16:18
推 GothicMetal:沒錯,違規就是違規,不知道在兇三洨的 11/20 21:16
推 NTUDM3:感謝原PO轉錄法規條文..法規是硬梆梆的說死了 11/21 00:00
推 NTUDM3:規定是學校法規委員會制訂 太嚴苛的確有修改的空間 只是苦ꐠ 11/21 08:22
→ NTUDM3:了管理者與住宿生了 看看是否請台大學生會長去請學校修法了 11/21 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