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rusHorus (我想做一個後腰)
看板NtuDormM3
標題[閒聊] 生活公約
時間Fri Jan 8 22:07:43 2010
國立台灣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
第五章 宿舍進住
第十九條 住宿學生不得有左列各款行為:
一、頂讓床位、霸佔床位、或排斥他人進住。
二、偷竊、賭博、酗酒鬧事、鬥毆或
打麻將。
三、儲存危險物或違禁物。
四、利用宿舍網路從事不法之行為或違反學術網路之使用規範。
五、
未經同意留宿訪客或未依「學生宿舍進出及會客辦法」讓訪客進出寢室。
六、引介
商人進出宿舍買賣物品。
七、接裝未經同意或超過該宿舍及寢室電力負載之電器。
八、
在寢室內炊膳。
九、未經同意在宿舍內飼養動物。
十、在宿舍建物內或舍區室外非吸菸區抽菸。
十一、擅自將寢室內之公物移至寢室外或毀棄。
十二、未經同意於宿舍公共區域堆放物品
十三、違反宿舍生活自治會訂定之有關住宿規定。
十四、其他違反公共衛生、居住安寧或公共安全之行為。
前項第十二款之規定及其違反時之議處方式,應送請學生住宿服務組核備。
違反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規定,及第四款、第十三款其情節重大者,經宿舍管理
人員、宿舍生活自治會及學生住宿服務組查證屬實者,勒令退宿,並不得再為住宿申請。
違反第一項第四款至第十一款及第十三款之規定,由宿舍管理人員或宿舍生活自治會
警告一次無效,經查證屬實者,勒令退宿,並自退宿登記日起一年內不得再為住宿申請。
如就本條第二、第三及第四項所為之裁處有爭議時,應交由宿舍管理委員會為決議。
舍胞覺得條文合乎現狀嗎?可以改嗎?
我們可以怎麼解釋條文?(如第九項飼養動物→人畜無害的天竺鼠不可以養嗎?魚呢?)
(如第六項,商人不可以?那麼可以提昇公共意識的學生選舉造勢演說呢?)
(如第二項,不能打麻將是因為會吵到人?那麼我們有地下室 在地下室打如何?
ps.住宿組說台大的法規動見觀瞻 一旦修了會落人話柄 影響社會觀感......)
生活公約不一定是約束 相反地 它可能可以給我們更多自由
若在現有的管理辦法限制下訂不出什麼東西 何不向上發聲 要求更多的自由?
提供各位做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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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4.160
→ starbeer:請問第八項是寢內而已嗎? 01/08 23:12
推 smlisa:請問在寢室內養老婆算違法嗎 01/08 23:56
推 Bebothnd:自己的老婆違法 別人的OK.... 01/09 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