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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時間:97年6月2日9時起至6月12日17時止,一律網路申請,逾期不受理。 訂於97年6月13日上午進行電腦抽籤,抽籤結果於是日下午1時公布 於住宿組網頁。 至https://dorm.studa.ntu.edu.tw/application_old/index.asp提出申請。 2.申請者需設籍於台北縣市、基隆市以外滿兩年以上(包括父及母之設籍),因本組以 註冊組所提供之地址作為判斷申請者戶籍的依據,若戶籍有更動,但無法上網申請者, 請於網路申請期限內以電話告知住宿組更正Tel:(02)33662264~66,於更正後再提供 上網申請。請依操作說明申請,並確認性別等基本資料是否正確以及是否申請成功 3.所有舊生上網申請後之抽籤結果為候補序號,待97學年大一新生入住、候補完後,會以 此次序號依序遞補。 4.申請者經通知抽中宿舍後,於進住時需繳驗戶籍謄本(包含父、母及本人),若資格不 符,即取消住宿資格。 5.若有下列情形者,可優先分配宿舍,不須參加抽籤,待97學年新生入住後,再優先安排 入宿: o身心殘障學生(需補驗殘障手冊影本) o離島及原住民學生(需補驗戶籍謄本) o外籍生及僑生(須補驗外籍生及僑生證明影本,例如居留證) o低收入戶設籍於台北縣市、基隆市以外滿兩年以上(需檢驗縣、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證 明影本,且須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資料在上面) ★符合低收入戶資格者,免收住宿費用。 ★有以上優先住宿情形者,請於網路申請時間內勾選優先住宿申請選項,並於97年6月11 日以前將應補驗之證件寄至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台灣大學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 (請寫明郵遞區號:106),並請於信封註明「優先住宿補寄證件」字樣(亦可持應補驗 之證件直接至學生住宿服務組驗證),若驗證後不符合上述優先住宿資格者,恕無法提 供住宿。 6.抽籤結果通知書以及住宿相關資料,將以E-MAIL寄發給申請的同學,請同學務必填寫 正確的E-MAIL帳號,以免收不到通知,並且務必詳閱通知(約於6月16日寄發)。 7.學號B93(含)、獸醫系B92(含)、牙醫系B91(含)、醫學系B90(含)以前者, 即已達正常修業年限應畢業而未畢業之同學,如欲申請97學年度住宿,亦於此段時間 上網申請。 8.學號B93(含)、獸醫系B92(含)、牙醫系B91(含)、醫學系B90(含)以前者,因不可 抗拒因素休學或降轉、自願休學或降轉、雙修學位而致未畢業者,請於6月11日前繳交 相關證明至本組,抽籤順位將排於一般延畢生前面。 9.休學者若欲於97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復學但未完成復學手續,可能無法上網登錄,請於 97年6月2日至6月12日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17時止)撥電話至學生住宿服務組申請 登記宿舍抽籤。 學生住宿服務組 敬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104
LanewBear:還會寄舍胞台大信箱,請要延畢舍胞記得上網申請 06/02 11:15
bigalow:b93要延畢的也在這申請嗎 06/02 13:04
bigalow:系統不讓我申請 06/02 13:05
LanewBear:延畢也要申請喔,請再試看看 06/02 15:09
whalekame:所以還在學的就不用囉? 06/03 23:06
Siu:b大是僑生外籍生嗎? 06/04 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