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erry910:說的對 男四是很重要的"歷史建築" 竟然被這樣蹧蹋 06/28 21:21
大家都知道我們是 國立臺灣大學的學生
我們上課的教室 查資料的圖書館 住的宿舍 包括上廁所的地方都是國有財產
根據國有財產法
第 4 條
國有財產區分為公用財產與非公用財產兩類。
左列各種財產稱為公用財產:
一、公務用財產:各機關、部隊、學校、辦公、作業及宿舍使用之國有財
產均屬之。
二、公共用財產:國家直接供公用使用之國有財產均屬之。
三、事業用財產:國營事業機關使用之財產均屬之。但國營事業為公司組
織者,僅指其股份而言。
非公用財產,係指公用財產以外可供收益或處分之一切國有財產。
我們住的宿舍就是屬於第四條的公務用財產
對於國有財產 管理的態度是什麼呢? 請看以下法條
第 25 條
管理機關對其經管之國有財產,除依法令報廢者外,應注意保養及整修,
不得毀損、棄置。
也就是說 學校要好好愛惜尚未報廢的財產
如果不愛惜會怎樣呢?看看下面應該就知道代誌大條了
第 27 條
國有財產直接經管人員或使用人,因故意或過失,致財產遭受損害時,除
涉及刑事責任部分,應由管理機關移送該管法院究辦外,並應負賠償責任
。但因不可抗力而發生損害者,其責任經審計機關查核後決定之。
我們男四再怎麼舊也是國有財產 很貴重的 囧...
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提到要如何維護它喔~
第 22 條
管理機關經管之國有財產,除應經常為適當之保養外,其可能發生之災害
,應事先妥籌防範;並得視財產性質、價值及預算財力,辦理保險;如發
現因災害有所損毀時,應即整修,或依規定程序報廢。
如果說事先已知道工人有可能會破壞櫃子的話
就應該要妥善防範
如果發生災害有所損毀 跟ERIC大大說的一樣 要趕快修好鎖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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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遠遊,宿在曠~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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