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cp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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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97-2研究生暑假退費及畢業生申請暑住說明
時間Mon Jun 1 16:36:51 2009
※研究所住宿生暑假住宿退費說明
一、學號字首為R97、R96、P97、P96、J97、J96、D97、D96、D95、D94、F97、F96、F95
、F94、F93、Q97、Q96、Q95、Q94、Q93的同學,暑假住宿費已併同於第二學期學雜費
繳費單內繳交。
二、已繳交暑假住宿費用者,如暑假不擬住宿,請將所有私人物品全部搬離宿舍後,於98
年6月24日前,向宿舍輔導員申請暑期退宿並開具證明後,再至學生住宿服務組辦理
退費;但法、社科學院及醫學院宿舍之同學,則向法、社科學院及醫學院宿舍輔導員
辦理。
※研究所住宿生申請暑假住宿說明
一、學號字首為R95、P95、J95、D93、F92、Q92(含)以前之研究所同學,未收取暑假住
宿費用。
二、因此上述同學欲辦理暑假住宿者(私人物品置放於寢室內亦需繳費),請於98年6月
1日至6月24日(上班時間)至學生住宿服務組辦理申請登記繳費;但法、社科學院及
醫學院宿舍之同學則至法、社科學院及醫學院宿舍輔導員處辦理。
※達各系所正常修業年限應畢業之研究所住宿生申請暑假住宿注意事項
一、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規定,研究所依各該系所之正常修業年限應畢業者應辦理退宿
;故研究所學號字首為R94、P94、J94、D91、F90、Q90(含)以前者住宿期間至98年
6月24日止,須向宿舍輔導員領取退宿證明單並至住宿組辦理退宿(私人物品放置寢
室亦視同住宿),若於98年6月1日至6月24日至住宿組申請登記繳費(法、社科學院
及醫學院宿舍之同學則至法、社科學院及醫學院宿舍輔導員處辦理),則於繳費後可
住宿至98年8月25日。
二、上述達正常修業年限應畢業而未畢業之同學,如欲申請98學年度第1學期住宿,請於
98年7月13日至7月27日期間,重新上網登記申請。詳細申請說明,將於6月中旬於住
宿組網頁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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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輔導員 留 email jcp@ntu.edu.tw tel 33668292(寢電撥68292) 0922199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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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104
→ waits:請問暑宿費用多少? 06/01 16:55
推 trooper:3140元 06/02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