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odoctale (養肝第一)
看板NtuDormM4
標題Re: [公告] 微坡爐事件報告
時間Tue Jan 18 09:10:41 2011
想要護航也不是不可以,不過
生治會本來就有義務要處理並且公開有關宿舍公共事務的處理過程。這不是有沒有必要的
問題,而是這原本就是生治會的工作。如果沒有這個義務或責任,我們沒有其實也沒有必
要搞個生治會出來。有是大家自己喬(甚至自己幹)就好。事情東西搞砸了就個人作業個
人擔。
微波爐等三樣物品是生治會爭取而來的,我很感激。這點我一開始就說了。但這份福利與
微波爐等三樣公務被破壞而遲遲未見下文、甚至最後不了了之的這份損失與殆忽職守是完
全兩回事。政府蓋了高鐵,妳不能說政府已經有苦勞有辛勞,所以高鐵「倒退嚕」可以不
必課責。
這件事情我認為有兩點值得檢討:
1、生治會的交接問題:如果要搞學生自治,那麼學生就不能老是把責任都推給輔導員。有
那個興致想玩自治,就要有那個能力做好事情。衛生、安全、福利,這三者是最基本的東
西;其中監視器的使用就是安全中很重要的一部分,當初交接竟然不清不處,而現任者也
沒搞清楚。
2、處理上遲怠:各位可以稍微爬文一下就知道,事情發生之後有很長一段時間是沒有任何
消息的。我稍微推個問問一下,就有人出來護航還說我在「ㄈㄟˋ」(當然,本篇有人推
文做同樣的事也不意外)。雖然一直說攝影機照不清楚,但難道完全不能過濾出一些「可
能會是」肇事者的人、然後前往請問,問一下他們當時的情況嗎?生治會說是因為期末考
;好吧,我得說,這不是要你去花蓮或者屏東問,而只是樓上樓下找一下問一下而已。你
可以一天花個十分鐘二十分鐘跟「可能會是」的人就當做聊聊天也好。
我得說:各位護航的人大概是因為現在壞的不是你們家的微波爐,所以覺得還好、還好。
再者,要是這次微波爐的安全機制失靈,起火爆炸,加上1/02當天很多人都回家,若是反
應與救災不及,燒了起來,那事情可就沒這麼簡單了。所以說得究責。即便是沒出什麼意
外,難道讀書讀到大學、成為台大人,做錯事情只會逃避、可以不必負起責任?
既然影像資料都沒了,說實在的,也真的無法繼續追下去。但我要求:
1、監視錄影設備的使用與情況,日後生治會一定要完整交接。甚至寫一份操作手冊和注
意事項都不為過。(不要給我等到期中考期末考才準備,然後又叫『要準備考試』)
2、請輔導員幫忙,把攝影機喬到一個可以拍攝到進出交誼廳的人面孔都能清楚呈現的位置
。我覺得這次竟然沒拍到實在也很誇張。如果有人進來不是用微波爐,而是「搬走微波爐
」呢?那是不是也要用「因為沒有拍到正面,所以不知道是誰」交代?
最後,那位搞壞東西的舍胞,
我說你他媽的實在沒種、沒有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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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4.215
※ 編輯: misodoctale 來自: 140.112.214.215 (01/18 09:11)
推 Lightinall:推! 至少要對未來避免再發生類似困境作出防範 01/18 10:31
→ Lightinall:然後我覺得沒必要對輔導員跟會長太咄咄逼人啦 01/18 10:32
→ Lightinall:這樣對事情解決不會更有幫助 01/18 10:33
推 IBelieveIAm:推 這屆生治會做的不錯 大家辛苦了 01/18 11:36
推 legopeng:我護航不是我不care那台微波爐 純粹覺得會長付出很多 出 01/18 16:48
→ legopeng:事情了 你就一切都怪他 很沒道理 01/18 16:48
推 th11yh23:付出很多就不能批評跟檢討? 01/18 17:42
推 wade3flash:他媽的真的沒種沒擔當e04 01/26 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