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bst (子鳴)》之銘言:
: 你們當朋友ok,要當男女朋友的話,現階段也可以,
: 但是24歲以後恐怕漸行漸遠,
: 如果只是希望給青春留點回憶,倒是不妨。
: ※ 引述《anythingwhat (farawat)》之銘言:
: : 事件略述:我們是上大學認識的,交往過一陣子想問~我們個性適合在一起嗎?
: : 雙方關係:目前是朋友關係
: : (發問板友)
: : 性別:女
: : 西洋出生時間:1987/01/09 晚上六點左右
: : 出生地:台南市
: : 現居地:雲林縣
: : 身高體重:160/49
: : (欲了解人)
: : 性別:男
: : 西洋出生時間:1986/09/04 (不了解出生時間)
: : 出生地:屏東縣
: : 現居地:雲林縣
: : 身高體重:179/6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31.211
目前我跟他的狀況很像男女朋友的相處
只是
他不太願意表態
甚至是有否認的趨勢!
相處情況下常常都是我容忍他!
因為他有點小孩子性!
這樣的包容是適宜的?
還是~只是暫時的情況呢?
謝謝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