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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學是長庚體系的新進人員 但越來越覺的自己不適合護理 但是他還試用期 請問一下 試用期離職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嗎 還是目前還沒成為人力 提了離職,辦了手續就可以離開了呢 該不會還會被督導叫去問吧?? 還沒簽約,應該還不用賠錢吧?? 因為他都不解 上來幫忙問一下 知道的 能夠解答一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49.185
JuJuMi:離職在一個月前提出(比較保險),應該不會被叫去問 09/03 22:22
JuJuMi:3個月內好像都不用賠違約金 09/03 22:23
queen5279:我當年閃電離職!真的受不瞭 09/03 23:49
queen5279:沒地方跑,整天就是關在醫院裡 09/03 23:49
milktea1107:不用啦~~我才剛離職~~ 09/03 23:53
asami:試用期第一個月沒關係 反正班是跟著學姐跑 09/04 06:11
asami:如果第二個月開始、已經獨立成一個人力 建議還是提早說 09/04 06:11
asami:不然班都排好了才突然離職、一堆人得去吸收那些班真的很幹!! 09/04 06:11
asami:不過三個月內都不用賠錢啊!! 09/04 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