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hui1404:應該可以跟老闆說 有其他的生涯規劃 大約只能做到何時 10/04 22:13
→ ghui1404:請他盡早開始找接替工作的人手 10/04 22:13
推 flyer1206:狠一點領完薪水就跑? 10/04 23:17
推 lOcm:如果沒有權利,是無法拒絕你的離職的 10/04 23:39
推 flyer1206:沒簽約就沒權力拒絕員工何時離職吧 10/05 00:23
推 winne0425:對呀必竟你有你的規劃請他盡早找人手!!一ㄍ月算有禮貌了 10/05 00:45
→ blackycat:我們是因為工作這一年看太多黑暗面,失去當年(去年) 10/06 00:38
→ blackycat:剛進醫療界得那熱忱,他就以當初來應徵時不是說不在升學 10/06 00:39
→ blackycat:現在又突然說要升學這樣出爾反爾....等話 10/06 00:41
※ 編輯: blackycat 來自: 125.229.192.158 (10/06 00:44)
→ blackycat:他無法接受啦~工作倦怠不是理由啦~ 10/06 00:45
※ 編輯: blackycat 來自: 125.229.192.158 (10/06 00:46)
→ blackycat:所以如果我們事前1個月提離職,然後走人不算違法嗎? 10/06 00:48
→ blackycat:護理一直是"責任制"的東西,又不屬於一班勞工, 10/06 00:48
→ blackycat:所以一直很怕要是下個月我們就降不去上班會不會被抓去關 10/06 00:51
→ blackycat:而且他故意不給我們離職證明書我們也不能退公會qq 10/06 00:51
→ bunreachable:這...勞基法的規定 沒有責任制這東西 不要傻傻被剝削 10/06 00:53
→ bunreachable:喔 不用害怕阿 怎麼可能雇主都佔盡好處咧 10/06 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