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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心得文 最近在職班的同學,在大夜班的時候右眼撞到櫃子。 一來是因為大夜班無法看病,二來自己是護理人員,覺得 不用大驚小怪,覺得“應該沒事”。就這樣繼續上班了。 在兩週的過程,一直覺得右眼有飛蚊症,卻還不以為意。 後來甚至嚴重至有很多的斜線。卻以為自己長期上大夜, 年紀大了(約40歲左右),及還要上課(晚上7-10點,星 期一到五)。可能是太累的原因。一直到兩週的某地,右 眼忽然看不到,才警覺事態嚴重。趕緊去附近的眼科診所 ,才發現「視網膜剝離」。因醫師說「雷射」就會好了。 所以在那個眼科診所行第一次的雷射(哪家不明)。結果 後來仍不見起色。又趕快找了第二家眼科,行第二次的雷 射。上天保佑,同學的眼睛終於可以看的到了,不過一個 月後仍要複診,確保沒有第二次的視網膜剝離。 在這個過程中,同學就職的醫院, 1.不承認她是公傷。因為她沒有於「24小時內就診記錄」 來証明。所以她自己請了病假。 2.可能因為同學年紀大了,現在眼睛又受傷,她的醫院 一直希望她離職(因為她一直請病假,共2週,單位的同 事卡班很累,無法諒解人家受傷的辛苦) 結論 聽完她敘述的,我真得很同情這位學姐,護理工作了 十幾年,現在年紀有了,也不好換工作。 另外提醒現在在工作的護理人員,如果有天不幸遇到 職災,一定要於24小時內就診,這樣才會有証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128.211
Shaniece:職業災害有明文規定24小時就醫記錄嗎?建議與勞保局聯絡 10/10 03:13
Shaniece:瞭解相關事宜搞不好醫院誆你,請參閱"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10/10 03:17
bunreachable:推保障自己的權益 國家有法律的 這樣醫院太過分了~ 10/11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