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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護理的逃兵好幾年,因為某些原因,前年開始回到臨床,到一家很小的地區醫院 急診上班,雖然說醫院很小,但是急診人數算地區級醫院裡蠻多的,大概是有參加急救 責任醫院的關係,所以重症也會送來,忙起來真的累死了,曾經有裡面OHCA在壓外面一 個AMI在忙,而我們只有兩個護理人力= =。 醫院很小,護士不多這都很正常,我比較不能理解的是~人都已經這麼少了,有事情不能 好好溝通,一定要用管的? 其實我想問的是版上同在急診的同仁,不知道你們是否有相同的困擾? 最近我們單位在吵一件事,一件我覺得根本沒必要吵的事= = 前年我到這家醫院時,我完全沒有急診經驗,比較資深的同事教我急診在做些甚麼,也許 是有重症經驗的關係,所以我覺得還算上手^^ 只是我不明白,為甚麼K到頭的病患在檢傷時一定要算NS神經外科。 我這樣講也許大家不明白,這樣說好了,有個小朋友玩抽屜被抽屜劃傷前額,我檢傷表寫 外科,於是我的同事拿檢傷表來跟我說,只要有傷到脖子以上一律算NS,而且還要給頭部 外傷衛教單。 其實我不大能理解,如果很明顯的腦外傷,像我們之前有墜樓的,腦漿都流出來了= = 這我不會猶豫就會算神外,脊髓損傷的我也不會有疑問~可是一個被抽屜劃傷的小孩? 「反正醫院這樣規定你就這樣做。」當時她這樣跟我說。 因此,每個新進的學妹都被同樣的人教導了,頭有受傷就是NS管你怎麼受傷的。 基本上我尊重每個檢傷的人,除非真的太離譜,否則幾乎不大管,因為.... 我們就是一個超級無敵小的醫院,看診的醫生就是那一百零一位= =無論是掛在哪一科 ,都是同一個人看呀。 我就不明白,寫外科跟神經外科有影響到甚麼,為甚麼一定要抓出來說人家不對,然後 要求人家改呢。 我是不知道以前這個急診室在我來之前發生過甚麼事,才會規定只有頭有受傷就是NS, 原因大概已經不可考了吧~其實大家有共識,全部都寫一樣的那是不會有問題啦,問題 就是會出在有人有疑慮的時候,我承認我就是那個受不了站檢傷時要一直被糾正~ 我覺得很煩,我聽病人的主訴加上我的觀察和經驗以及相關知識來判斷這個病人該以甚麼 樣的科別呈現,做好我的工作,但是就是會有人來跟你說這個病人是這樣那樣,應該寫X 科吧~ 我覺得完全沒這個必要呀,只是分個科而已,別人跟你不一樣不見得是錯的嘛~ 舉例來說。 今天一個感冒的病人來主訴上呼吸道感染的一些症狀,寫內科我無所謂寫耳鼻喉也好~ 這有甚麼好爭執的啦= =幹嘛要因為妳喜歡寫耳鼻喉科人家寫了內科就說人家不對要 改掉重寫。 其實這只是些小事,我一直覺得大家溝通溝通就好了,就是有完全無法溝通、覺得自己 才是對的,大家要跟她一樣才對的那種同事。 我今天會發這篇文章,最主要是因為她說的一段話,她說: 本院檢傷就是有分外科和神經外科,病人撞到頭主訴頭暈,又有血腫為甚麼堅持不用分 成神經外科,那這樣以後只要分內科外科就好,幹嘛人家衛生署還要要統計幹嘛要寫檢傷 單...每一個月經痛解尿痛的病人都算內科,幹嘛還要算婦產科和泌尿科,手斷腳斷就外科 呀,幹嘛要骨科。 我只想說,是她的問題還是我的問題,我的重點不是放在這裡,她舉的那個例子,我並不 會因為她寫神經外科就說她錯,因為檢傷的人是她判斷的人是她,而她卻是會因為人家檢 外科而說人家不對要求修改。 我不知道她到底知不知道我的重點,有必要這樣矯枉過正,放大絕嗎? 月經痛尿尿痛算內科有甚麼錯,那那些不分科的醫院急診都可以收起來了。 病人一來說用手推門太用力,手腕很痛看起來沒有紅腫,算他外科,結果X光一照骨頭斷 了,請問一下,這種除了妳事後回來改之外,檢傷的人沒有X光眼,他怎能在第一時間知 道他是骨科= = 我們溝通的是,請尊重檢傷人員的專業判斷,如此而已,但他就是可以跳針跳到我完全不 想在解釋或溝通了。 今年開始5級檢傷,以後只分外傷非外傷,兒科非兒科,謝天謝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53.207
solitudewing:我覺得那位學姐說的才是正解 03/04 10:14
chen0501:= =其實不是不分科的意思,而是不是以她的標準來分科~但 03/04 10:23
chen0501:是她那一篇話則是跳針到變成都不要分科了.這有很大的差別 03/04 10:24
packtin:恩~~推樓上 03/04 10:36
bunreachable:我想那位學姐解釋的方式十分無說服力 反而像強迫你聽 03/04 14:36
bunreachable:讓人無法接受 有時候講話方式不好 就會有反效果 03/04 14:37
bunreachable:我懂原PO的意思~我支持你! 03/04 14:38
powernurse:我比較贊成尊重彼此的專業,不要抹殺思考空間... 03/04 21:23
Shaniece:所以檢傷的標準是"個人認為"嗎?我一直以為有個表之類的 03/04 21:26
powernurse:我覺得是瞭解大原則的意義,有些狀況不需要那麼死吧.. 03/04 21:27
powernurse:不然這樣要護理師的專業幹嘛....都被規則訂死了 03/04 21:27
fruit70530:基本上只要是撞到頭部 學姊都會要求我們給頭部外傷須知 03/05 01:52
fruit70530:至於外科跟NS的分法 那只有簽住院的時候我們才分耶 03/05 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