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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看過不少診所的醫護人員或是工讀生,工作了兩三年 ,卻一直沒有勞健保。沒有出事,那麼大家相安無事,只是受雇 者少了勞保年資,想領勞保退休金,還得多工作個幾年。 但是出事了呢?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光是上班途中, 出個小車禍等意外事故,還能上班也就罷,頂多花了醫藥費。倘 若不能上班,雇主要另外請人,車禍受傷的員工不但沒薪水領, 連最基本的勞工保險都領不到。 事情沒發生,大家都可以裝作沒事。可是還必要這樣呢? 勞動基準法 第二條 (定義) 本法用辭定義如左: 一、勞工:謂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 換句話說,打工的工讀生也是勞工。 ============ 第八條 (雇主提供工作安全之義務) 雇主對於僱用之勞工,應預防職業上災害,建立適當之工作環境及福利設 施。其有關安全衛生及福利事項,依有關法律之規定。 ============ 換句話說,依照勞工保險法,勞工應能享有勞工保險條例所規範的福利。 ============ 勞工保險條例 第六條 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歲以下之左列勞工,應以其雇主 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 為被保險人: ^^^^^^^^^^^^^^^^ 一、 受僱於僱用勞工五人以上之公、民營工廠、礦場、鹽場 、農場、牧場、林場、茶場之產業勞工及交通、公用事 業之員工。 二、 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 三、 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之新聞、文化、公益及合作事業之 員工。 四、 依法不得參加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之政 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之員工。 五、 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者。 六、 在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 七、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 八、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 前項規定,於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身心健康之未滿十五 歲勞工亦適用之。 前二項所稱勞工,包括在職外國籍員工。 第七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勞工參加勞工保險後 ,其投保單位僱用勞工減至四人以下時,仍應繼續參加 勞工保險。 ^^^^^^^^^^^^^^^^^^^^^^^^^^^^^^^^ 第八條 左列人員得準用本條例之規定,參加勞工保險: 一、 受僱於第六條第一項各款規定各業以外之員工。 二、 受僱於僱用未滿五人之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 定各業之員工。 三、 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 四、 參加海員總工會或船長公會為會員之外僱船員。 前項人員參加保險後,非依本條例規定,不得中途退保。 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雇主,應與其受僱員工,以同一投保單位參加勞工保險。 ============ 請特別注意第八條,第二款,這邊表明了,即使少於五人的公司行號的員工, 仍然具有參加勞工保險的資格。 ============ 那麼,勞工若說:『我自己自願放棄,可以了吧?』 請看下頭: 第七十一條 勞工違背本條例規定,不參加勞工保險及辦理勞工保險手續 者,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鍰。 因此,對於受雇者來說,勞工保險是再怎麼說都不該少的。千萬別讓突如其來 的意外造成自己跟家人的負擔。 說到這邊,或許您會以為我在對付診所或是雇主。事實上不然。若您是雇主, 沒有讓員工享有勞保,當然沒事的時候都沒事。但是您可知道有事的話會變成 如何嗎?讓我也來一併告訴您。 第七十二條 投保單位不依本條例之規定辦理投保手續者,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 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以二倍罰鍰。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並應由投保 單位依本條例規定之給付標準賠償之。(後面恕刪) 當您的員工發生事故,只要跟工作有相關,包括上班途中車禍等等。那麼上面 這條就會生效。來一次,保證省十年五人份的保險費都不夠。我真的看很多例 子了,常常只能在旁邊搖頭嘆息。只希望這類事情在醫護這個區塊,能夠越來 越少。 結語我不會說了。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說了。唉~。 啊,資料來源,勞工保險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32.15 ※ 編輯: harold0224 來自: 114.40.132.15 (07/23 01:57) ※ 編輯: harold0224 來自: 114.40.132.15 (07/23 02:02)
latifaringo:推一個熱心~! 07/23 11:08
whoamitellme:那以前我在門診兼職,他說因為時數太少,沒有勞保~也是 07/23 12:42
whoamitellme:騙我的囉?可是我星期一~五幾乎都有上三到四個小時ㄟ~ 07/23 12:43
liaing:即便只有上班1小時,只要有領工資就要投保唷,如果沒投保 07/23 20:39
liaing:請向當地勞保局申訴 07/23 20:39
callmejolin:保 勞保不能低於最低薪資 17多的樣子 07/24 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