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d58812010 (寒夜之哀傷)
看板Nurse
標題Re: [問題] 我這樣下判斷是否適當
時間Fri Sep 24 02:48:06 2010
小弟來獻醜一下XD
※ 引述《iamyamamoto (微風吹過山巔)》之銘言:
: 中秋節的夜晚,我家烤肉烤到一半,被朋友較過去
: 朋友的父親67歲
: 因為躁鬱症+老人失智,已經四天不肯吃喝東西,然後會把衣服脫光躲在床底下。
: 有身心障礙手冊(失聰,低收入戶)
有低收+殘障手冊!! 要安置的話費用問題大部分大概都被國家吸收了!
不過傳說中的免錢4卡還欠一張...如果他有終極第五卡就不用擔心安置費了
躁鬱症+失智+失聰是怎樣阿...= =
這只比失明+好色+精神病+脾氣差還好一點而已...
: 我朋友沒有應付這種事情的經驗,叫我過去看一下要怎麼辦
你的朋友是病人的?????????????匿名的好友??
: 我看了以後,要求老先生的兒女打119送急診強制就醫,然後先請醫師安排住院
: 結果女兒似乎不太高興,覺得兒子不應該讓外人知道父親有躁鬱症
喔!!!不該讓外人知道是吧!!! 那你下次回他 113跟119自己選一個
看是要被通報家暴還是強制就醫= =
: 事後安置我是建議去跟長期照顧中心申請安置機構補助
: 這樣的判斷適當嗎
先看治療結果吧! 畢竟還要看住院申請重大傷病卡的狀況如何
中間卡到很多錢的問題 留給社工去研究吧(支持系統不良 社工也會很頭痛吧)
: 四天不吃不喝對一個67歲的老人家應該可以送急診吧
會危害生命嗎~~會
算有效自殺方式嗎~~~算
是現在進行式嗎~~~是
符合精神病狀態嗎~~~符合
不送急診...難道送門診嗎
還是送....送.....
: 急診護理師請不要罵我.../.\
你做了你該做的事
如果有人這輩子沒做錯事的話 那才有資格拿石頭丟你
以上回答如果有錯誤的話 歡迎各位拿金條丟我 金戒指也可以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7.67
推 dolaamon7673:可以拿廁所裡的金條嗎? XDDDD 09/24 09:45
推 aspirin:XD 那不是金條 那是撇條 09/24 11:18
→ aspirin:我說明一點 113是諮詢用的 救命的只能打119 請注意唷 09/24 11:20
→ aspirin:113只提供家暴性侵兒虐的"線上"諮詢服務 09/24 11:22
→ bod58812010:樓上專業! 所以只是拿來嚇唬家屬的 09/24 13:14
→ bod58812010:其意義就跟台灣的遺棄罪一樣XD 09/24 13:14
推 iamyamamoto:我只是怕如果人死了 我的朋友會有刑事責任.. 09/24 13:26
→ iamyamamoto:遺棄尊親屬致死是看誰最後跑責任算誰的 先跑先贏 09/24 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