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9005205:醫師法12-1,13,14條 06/09 00:56
推 firstling:原來護理人員的工作只有四項,其他的是....? = =" 06/09 01:12
推 vilico:老問題 醫院聘僱的藥師與日工作量失衡情形跟護理師不相上下 06/09 01:17
→ vilico:所以大家都坐著明知只好繼續犯的工作 根本的原因還是人資 06/09 01:18
→ vilico:P.S.作用副作用講不講這問題應該很多護生都疑惑過 06/09 01:19
→ vilico:不過不說->病人不爽(有些明知還故問)->叫阿長/寫投訴 06/09 01:20
→ vilico:or直接嗆"你不是護士 怎麼連這也不知還敢發藥"<-然後上級挺 06/09 01:20
→ vilico:病人 etc. 至於門診的藥師除非有種稻交互/副作用會提醒 06/09 01:21
→ vilico:似乎核對無誤就沒啥多餘的衛教(大型醫院) 06/09 01:21
→ vilico:藥師的理由是平均一個人可服務的時間約5min(依全院門診量) 06/09 01:22
→ vilico:但是合理理由/藉口無從查證(因為這只有當事人&管理階層知) 06/09 01:23
→ vilico:至於有無可能增加藥師聘僱人數又是另件事(卻可能是主要問題 06/09 01:24
→ vilico:總之 護理踩到藥師的權責 大老N百年前就知道 06/09 01:25
→ vilico:不過問題一樣又繞回醫院人力配置的問題(<-起碼又可當藉口) 06/09 01:26
→ vilico:所以理想上/法規上應請病樓下樓問 但執行上=連上級都不敢 06/09 01:28
推 happyary:看完v大的見解後... 我只感覺護理真OX的廉價!!!! 06/09 01:41
推 cmcwa:我以前的作法是給他們藥名跟藥局的分機 06/09 04:06
→ chingfen:藥物作用、副作用及注意事項是在護理指導和諮詢裡 06/09 08:05
→ chingfen:不知道原PO文中最後3行文字的來源根據為何? 06/09 08:06
→ chingfen:藥師的用藥諮詢最主要是評估藥物是否適合病人 06/09 08:07
→ chingfen:以及是否有其他更適合藥物(相同作用),和評估用藥安全 06/09 08:08
→ chingfen:大老N百年前就知道???? 06/09 08:13
→ chingfen:那請問v大有何解決之道呢? 06/09 08:14
→ chingfen:就算是不做藥物方面的衛教,評估和監測病人用藥後的狀況 06/09 08:18
→ chingfen:這是屬於健康問題的護理評估,(包括病人對藥物的過敏史) 06/09 08:19
→ THENRY:從用藥安全來看 不能說csh的觀點有誤 但不是藥師不願意 06/09 08:23
→ THENRY:csh在每個版不太理睬他人答覆 自顧自的在那講 06/09 08:26
→ THENRY:今天如果資方說由藥師統一到各病房發藥並指導 但這樣護理師 06/09 08:27
→ THENRY:做的事情變少要扣薪水 試問csh願不願意?? 06/09 08:28
→ THENRY:資方有可能讓你少做事多領錢嗎?? 不要太理想化了 06/09 08:30
→ chingfen:告知病人[目前使用]藥物資訊並不等於用藥諮詢 06/09 08:34
→ chingfen:護理人員的藥理學知識根本不可能做到「用藥諮詢」 06/09 08:35
→ chingfen:藥物和食物是否交互作用、相同作用之藥物的選擇 06/09 08:36
→ chingfen:病人使用「健康食品」和藥物可能的交互作用 06/09 08:36
→ chingfen:這些在護理專業教育中並沒有深入教導 06/09 08:38
→ chingfen:藥物資訊護理人員只能(也必須)照本[仿單]宣科, 06/09 08:39
→ chingfen:並且評估和監測病人的用藥狀況 06/09 08:40
→ chingfen:在爭論護理人員該做什麼與不該做什麼之前,請想清楚 06/09 08:41
→ chingfen:「照顧人/病人」究竟是要做些什麼? 06/09 08:42
→ chingfen:(就算看仿單,護理人員也未必能判斷藥物是否適合病人???) 06/09 08:52
→ chingfen:(這是醫師和藥師的專業職責) 06/09 08:53
→ chingfen:給藥三讀五對和病人用藥後的評估和監測是護理人員的 06/09 08:54
→ chingfen:專業職責.... 06/09 08:55
→ chingfen:用藥安全的層面很廣:藥物研發、藥物試驗、藥物製造 06/09 09:23
→ chingfen:醫師開藥、藥師調劑、藥物保存、護理人員給藥、病人服藥 06/09 09:23
→ chingfen:病人健康狀況(疾病、體質、過敏與否).... 06/09 09:24
→ chingfen:護理人員給藥或藥師調劑只是其中一個環節而已 06/09 09:24
→ chingfen:每個環節都要有專業人員負責 06/09 09:28
→ chingfen:病人對自己本身狀況的了解也是一種「專業」 06/09 09:29
→ vilico:回chin大 我僅陳述事實 在學時不少教師&督導皆提過這問題 06/09 09:56
→ vilico:未何會要我提出解決法?公會這麼多年都無解了 問題在於營運 06/09 09:57
→ vilico:者及健保總額等這些經濟盈虧考量 06/09 09:58
→ vilico:針要寫解決方案可以寫成一篇護理行政的專案 06/09 09:58
→ vilico:但更大的問題是這些法規早已明訂卻未被落實的究因 06/09 09:59
→ vilico:你該問的是立委或公會立法規者(及考核者)而非問我一屆路人 06/09 10:01
→ vilico:我僅針對原PO內文做我所了解的部份來回應 06/09 10:05
→ chingfen:公會的成員是護理人員,會關心護理法規的也只有護理人員 06/09 10:08
→ chingfen:目前的護理人員在未來也會成為所謂的「大老」 06/09 10:09
→ chingfen:如果覺得這些事是「別人」要處理,那將不會「有人」處理 06/09 10:11
→ vilico:那試問您又有何解決之道呢? 尤以目前財團醫院林立現況而言 06/09 10:14
→ chingfen:我沒有答案才要請教V大啊? 因為感覺您很有心得... 06/09 10:17
→ chingfen:不過藥師人力失衡的事情應該是藥師他們的事情 06/09 10:17
→ chingfen:基於病人安全和照顧病人,藥物衛教和評估監測是護理人員 06/09 10:18
→ chingfen:可以做的事情(藥物只是提供資訊,解釋或解讀應該給醫師, 06/09 10:19
→ chingfen:或是藥師) 06/09 10:19
→ chingfen:爭執無法改變的事情,或是「責怪」誰不做事,都於事無補 06/09 10:20
→ chingfen:如果有人可以構思或計畫出的辦法,就再好不過了 06/09 10:21
→ chingfen: ^好 06/09 10:23
推 csh8803:現在很多法條都會在大家不注意時,被立委~修改!不可不慎! 06/10 01:48
→ csh8803:等到突然觸法被罰時,已經...,法官是~依法行事!依法判決! 06/10 01:50
→ csh8803:為何是又減護師薪資?怎麼不是減藥師薪資,多增幾位藥師呢? 06/10 04:00
→ csh8803:我也沒說這不是醫院資方該解決的問題,我說過這是可討論的 06/10 04:03
→ csh8803:如果大家不討論,誰會在乎?誰會改?... 06/10 04:05
→ CKun:提出來討論的原因是藥師法包山包海, 不注意的話 在不久的將來 06/10 08:10
→ CKun:護理師會跟醫師一樣, 觸法而不自知 06/10 08:11
→ BestYoung:拼命要護理師觸法的人到底是誰?是醫師還是藥師? 06/12 11:10
→ BestYoung:到底是哪一個包山包海?是醫師還是藥師? 06/12 11:11
→ csh8803:~包山包海~護理師!但健保給付僅~約500/床/日<24小時>! 06/13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