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享勞基法特權?
◎ 盧孳艷
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一日起勞委會指出護理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然而近日某大醫院副院長
卻認為是錯誤政策,造成雇主營運困難,影響服務品質,更抱怨醫護人員「太計較」工時
。
然而勞基法適用超過十年後,台灣護理人員權益促進會於九十九年調查仍發現高達七成預
扣護理人員違約金,五成五要求護理人員至少兩年不得離職,三成多的雇主會扣留護理人
員證照,嚴重違反勞基法。台灣護理人員權益促進會之臉書版面幾乎天天有人投訴,戲碼
持續上演。
醫療院所勞動權益受侵害最嚴重的莫過於「懲罰性違約金條款」,勞資爭議中對勞方非常
不利。護理人員薪資低,以每月三萬元來估算,合法五天休二天為準,一般每天工時長達
十小時,等於時薪只有一三六元。在不滿勞動條件欲離職時竟然還須賠償高額違約金;護
理人員被勞基法保障是享有特權嗎?無勞基法的話護士將成為醫院的奴隸!
當勞動條件惡化迫使護理人員平均工作七年就離開職場,雖然我們每年有一萬多名護士畢
業,只有將近一成三進入職場,新人一年內有高達七成想離開,台灣現在已經出現護士荒
,當你老了時,也許就沒有合格護士可以提供服務了,怎能不正視護理勞動條件之問題?
(作者為陽明大學教授,台灣護理人員權益促進會理事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y/9/today-o10.htm
如果適用~勞基法~都被視為護理人員的特權?
那其他職業就不是特權嗎?
護理人員薪資與工作付出嚴重不成比例...
不滿勞動條件欲離職...
還得被扣護理人員~高額違約金~!
扣留護理人員~證照~!
台灣這種惡劣的護理職場環境...
居然可以 ...
說出~護理人員被勞基法保障是~享有特權~?
這種醫療資方者的心態...
會有現世報,老天爺在冥冥之中都會...
提醒大家~扣違約金!扣證照!~都是非法的...
別傻傻的被醫院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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