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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多違法 護理人員吃悶虧2010-5-11 22:50 作者:呂苡榕 11 加入書籤: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護士節前夕,立委黃淑英與民間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公布日前 針對護理人員勞動契約調查的結果,調查發現多數契約內容違反勞基法及就業服務法,加 上護理人員的勞動條件低劣、遭雇主扣留證照,懷孕的護理人員還得值大夜班,導致護理 人員長期處於疲憊狀態。民間團體諷刺,難怪護理人員離職率高達58%。 離職要賠錢真心酸 調查指出,目前護理人員的勞動契約中,7成會要求護理人員賠償違約金;6成未載明薪資 額度及結構;5成5要求護理人員至少兩年不得離職;3成多的雇主會扣留護理人員證照。 不當勞動契約和沈重工作讓多數護理人員身心俱疲,台灣護理人員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盧孳 艷表示,護理人員平均兩週工作84小時,早已超過勞基法規定的80小時,加上懷孕期間必 須輪值大夜班,導致3成以上的女性護理人員都有流產經驗,7成以上的護理人員有睡眠困 擾和情緒低落的症狀。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幾天前一位高鐵司機因為有睡眠問題,導致車子十幾分鐘 處於無人駕駛,護理人員7成有睡眠困擾,低劣的勞動條件讓他們很難好好照顧病患。 照護人數過高 盧孳艷指出,大部分醫療疏失都是人為引起,護理人員人力不足是原因之一。台灣每位護 理人員平均必須照顧12至20位病患,嚴重影響照顧品質,這樣過高的照顧比讓台灣成為已 開發國家中的第一名。 衛生署表示將在新的醫院評鑑制度中納入護理人員照顧比作為「必要項目」,讓護理人員 不會負擔過重,未來一旦沒有過關,將影響醫院評分。只是評鑑時間過短、過程倉促、評 鑑委員是否利益迴避等問題,都影響了評鑑本身的公正性。 雖然年年都在督促衛生署改善護理人員工作條件,但孫友聯發現,情況不但沒改善,勞動 條件似乎還比以前糟。有些醫院會在病人較少的時候要求護士回家,之後再補上班時數, 孫友聯痛批:「勞動力可以移轉嗎?今天沒病人就叫人家走,改天再補工作?」 針對這些契約違法情況,勞委會勞動條件處科長王進揚回應,簽訂「定期契約」要求兩年 內不得離職,已納入勞動檢查項目,一旦發現會要求雇主改進,同時函請地方政府監督醫 院是否改善;超時工作將依法開罰5千至6萬不等的罰金。 需要工作不敢申訴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編審黃耀滄表示,目前勞基法沒有針對違約金有相關規定,因此無法可 管,未來在修法中將會要求明訂禁止雇主使用「懲罰性違約金」。對於醫院要求簽訂定期 契約,黃耀滄建議,護理人員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地方政府申訴。現場護理人員回應,權 力關係不對等的狀態下,護士需要一份工作,怎麼敢申訴? 至於護理人員的證照遭扣留,衛生署醫事處科長周道君回應,就算護理人員的證照被扣, 也可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申請「切結」,在下一份工作前再申請「補證」,雇主扣留證照 不會影響護理人員轉換工作。 這樣的回應引發民間團體及護理人員不滿,認為扣留證照就是違法了,應該是要處理違法 問題,護理人員質疑,難道可以補證就沒關係,「那乾脆一開始就一次發5張證照好了。 」 黃淑英氣憤地說,就是事不關己的態度,護理人員的勞動情況才會這麼多年都沒改善。她 要求勞委會與衛生署必須約束各級醫院的行為,訂定合法的勞動契約。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394 大家來聊聊各家醫院簽約與違約不合法的惡習吧! 也被~扣留證照~嗎? 護師過高的照顧比讓台灣成為~已開發國家中的~第一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5.153.75
fish2715:我是診所---要完全配合醫生的作息,醫生一個出國,我六月 07/12 08:15
fish2715:抵制七月底要連續上29天,沒有任何一天off,醫生臨時有約 07/12 08:16
fish2715:臨時將看診時間從上午趕成晚上,也必須完全配合,假日原 07/12 08:17
fish2715:本在其他診所做PT,自己更改看診時間卻要我把PT工作請假 07/12 08:18
fish2715:一切原因都是因為"我有簽約,我是正式員工" 07/12 08:18
chingfen:勞動契約裡有規定嗎???(可以請護權會的人幫忙審視) 07/12 09:21
imimfatima:拜一有問過人事室...丟離職單滿一個月就算上面押單也 07/12 18:28
imimfatima:生效耶! 07/12 18:29
dingoo:不是只有護士 我醫師證書也被醫院收走 07/13 12:32
chunchieh:醫師證書被醫院收走 就算是公費生也是放在衛生署 07/19 07:51
chunchieh:醫院不可以任意把證書扣留 07/19 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