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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離開了快五年,最近想重返護職的人 最近正積極面試中 結果被繼續教育搞得有點一頭霧水 想請問版上的學長學姐們我的理解有沒有錯誤 我是96年取得護理師證書的,至101年的今天都還沒有執業登記過 剛才看了↓這篇檔案 (護理人員執業執照登記與繼續教育辦法Q&A) http://c012.w3.ctust.edu.tw/ezcatfiles/c012/img/img/862/144882365.pdf 我應該是屬於 Q2→二→2. 本辦法施行前已取得護理人員證書,且於本辦法施行之日起5內申請首次執業登記。 所以依文件所示,我目前若要取得有效的執照不須積分 但執照有效期限由護理人員證書發照日起算再加6年,也就是我在102年要修完150積分?! 如果是超過了五年沒有執業過,反而在修完25積分後仍有六年的時間補足150積分?! 這樣算起來,像我這樣快要滿卻還不滿五年的,不是最好等到滿五年再去執業 對於累積積分比較有利嗎? orz 可是我好想趕快開始工作了喔 >< --- 繼續教育這個制度好討厭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14.3
chingfen:第一批換照是103年,也就是103年6/20前要積滿150點 05/21 14:07
appbear:嗯嗯 謝謝~ 05/21 15:27
csh8803:去公會抗議!趕快修法啦!為何有差別待遇?直接都首次+6年! 05/22 03:52
csh8803:大家快去公會抗議!面授課程全改成網路課程!以免積不滿150! 05/22 03:55
voyage1012:可以請問畢業考完國考後如果一直沒有執業,超過五年後想 05/23 15:06
voyage1012:工作的話也是要先修完25才能登記執業嗎? 05/23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