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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醫院為了綁人 都規定第一簽 2年 期限沒到離職的話 要罰薪水.但仔細想會發現不太合理... 因為做了一年半..工作也沒少做過...時間都大放送給醫院 醫院除了薪水之外也沒多給什麼簽約金. 那為什麼很多醫院 還要扣錢呢? 這樣合法嗎? 簽的約 是有效力的嗎 如何不被扣錢的走人.又可以拿回報到繳交的文件呢? 最後一問 醫院綁約 已經是趨勢 是常情了嗎? 私人這樣 或是公立也這樣?? 好像已經沒聽過不綁約的醫院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7.150
fishnurse:根據我爸是高醫的常客經驗~我媽說 07/31 19:45
fishnurse:高醫的護士跟他說~他們醫院不綁約...... 07/31 19:45
TKDyents:通常私人醫院才會有綁約這種事~ 07/31 22:22
s759421:萬芳也要簽約 我是會吵的小孩 所以毀約沒繳錢 07/31 23:50
s759421:人事部主任說 當時是你自己同意才簽約的 沒人逼你 然後不 07/31 23:52
s759421:交毀約金 就不給離職證明 就不能退地方公會 07/31 23:54
s759421:我還為此事打電話給衛生署跟勞工局 (雖然他們也互踢皮球.. 07/31 23:56
s759421:對面單位同事跟我同時離職 直接繳三萬現金後拿證明書走人 08/01 00:02
s759421:乖巧聽話十分鐘內搞定 ^.< 08/01 00:05
ilovefish:高醫沒簽約是正確的喔~ 08/01 15:21
kt493:寫存證信函給醫院就好了~反正公會的執業執照不用離職證明 08/02 23:17
kt493:也可以註銷 08/02 23:17